点头微笑收回「拍照用」60万大聘 新娘离婚追讨反打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南庄姓男子2015年与前妻小涵化名)订婚,当时岳母退回60万元大聘,半年后两人离婚却被追讨这笔费用一审台南地院法官裁定必须赔偿,他不满上诉,二审法官认为女方父亲并未说出要返还大聘或是转交给女儿等话,最后大逆转获判不必支付这笔钱确定。

小涵提到,两人在2015年12月订婚并在同月月底结婚,订婚当天庄男拿出60万大聘和20万小聘父母,他们接受之后立即退回大聘还叮嘱要转交给她,没想到这笔钱男方收回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吐出来,2016年6月两人因为感情不睦决定离婚,却被要求给付家用基金,让她与家人受到邻居议论,越想越不服气于是决定提告追讨。

▲小涵指控庄男没有依照约定将60万大聘交给自己,离婚后决定提告追讨。(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庄男的家属反驳,他个性相当内向,这段婚姻是透过婚友社活动促成,双方父母在婚礼前就讲好60万大聘只是「拍照使用」,仪式结束会由男方收回,并未同意事后要将钱转交给媳妇,既然从来都没有获得,又哪来的理由再转赠。

不过,当时人也在订婚现场郭姓友人证称,有听到女方爸妈交代要将钱交给新娘,一审台南地院法官认为,男方在听到要求时有点头微笑,又没有当场或是事后提出异议,显然已经同意转赠,因此裁定必须支付这笔费用。

▲庄男家属强调大聘只是拿出来拍照用的,举办仪式前双方就讲好要这样做。(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庄男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法官传唤张姓媒人以及吕姓婚礼顾问公司员工,再调阅订婚当天的录影录音内容,发现都没有听到小涵的父亲要求转赠大聘等话,吕姓友人站得比媒人还要远,加上现场吵杂却能听到女方父亲说话,与常情不符。

法官又指出,如果订婚仪式真的有所变动,新娘隔天用LINE与母亲沟通时怎么会一字不提大聘的事,反而只说到小聘以及喝茶的费用共20万6000元,母亲也没有多加提醒,从上述种种证据来看双方应当都没有要将大聘转交给小涵的意思,最后逆转裁定不得追讨确定,也让这场为钱闹僵的离婚画下句点

版权声明:图片为版权照片,由CFP视觉中国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CFP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