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急诊护师骨折刚复原…想穿固定鞋!被砍半月班 督导:有碍观瞻,损医院形象

▲急诊护理师想穿固定鞋上班,保护脚避免二度伤害,却遭到督导以「有损医院形象拒绝」。(图/受访者提供)

记者林昱萱/采访报导

在北部某教学医院急诊室工作的护理师「小花」(化名),向《ETtoday新闻云》爆料指称,日前去玩时踩空跌倒,造成骨折情形,没想到却在没被事先告知的情况下,遭到护长砍班,而因为急诊室工作繁忙,小花本来想穿着固定鞋上班,保护自己的脚、避免二度伤害,却被督导告知不准,理由是「在急诊室穿固定鞋,有损医院形象、有碍观瞻」。

小花向《ETtoday新闻云》爆料指称,7日跟同事一起去礁溪玩,但到民宿时,不小心踩空跌倒,经初步诊断发现,右脚第五趾疑似骨折,而为了保险起见,医师建议她之后再到大医院处理。小花隔天台北后,也到任职的医院再照X光,而经医院医生评估,其右脚第五掌骨骨折,并建议她休养数日、并到门诊续追踪治疗。

▲▼小花的右脚掌骨折。(图/受访者提供)

由于下次回诊的时间,是5月13日,因此小花于8日当天,向护长多请了11日到13日的假,想说看回诊结果如何,再看看之后的假要怎么请。幸运的是,13日复诊当天,骨科医师又照了一张X光并表示,看起来目前没什么问题,现在看起来复原状况好非常多,完全不需要石膏了,并且告知小花之后使用弹绷固定即可。

另外,骨科医师也表示,关于休养多久可以上班,这部分可以依照自己评估疼痛状况即可。不过,由于小花在急诊室上班,很常需要走动、推床,性质较为忙碌,也较容易有二度伤害,因此就算小花的情况是可以上班的、过了疾病的急性期,都不会痛了也行动自如,也不代表里面骨头有完全长好,骨折的点还是很脆弱,如果因推床被床压到,可能造成二度伤害。

对此,骨科医师对小花表示,既然是在急诊室上班,那他推荐一款需要自费的固定鞋,穿着固定鞋上班,避免受到二度伤害,而小花也向记者强调,「只是为了保护,避免工作中造成二度伤害,而不是代表我本身病况需要,如果不是在急诊室这种高风险的地方就不需要这个固定鞋,只要用弹绷就好,固定鞋的概念是保护而非治疗。」

▲小花想依照医师建议,穿着固定鞋在急诊上班,却遭到拒绝。(图/受访者提供)

对此,小花表示,复诊完之后就有去找护理长讨论请假事宜,并报告情况,「我就跟护长报告说,医师觉得我上班自行评估就好,我想要再请两天假,因为依照医院请病假流程,需要写一张A4,上面有一些空格要我自己填的,下面有要我签名,一开始我前三天,11日到13日请假那三天,我都有附上相关证明,上面的流程也都是我自己填的,按照基本流程应该是要这么做。」不过,小花也提到,「我跟护长说想要再请15日、16日两天,他说OK就马上拿出空白假单,他就说:『来来来,你就在下面签名、写员工编号就好,其他我帮你补』,等于我那时签了一张空白假单,但我那时没想太多,我根本没想到他会有写假日期什么的。」

小花接着表示,「填完空白假单后,我要回报看诊事情,有提到骨科医生说要穿固定鞋,我有拿照片给他看,护长就说要问问督导,结果我吃完午餐后我就接到护长LINE的讯息」,从讯息可见,小花原先只多请15、16日两天,但却变成他5月下半月,全数的班都被砍光,且穿着固定鞋一事也遭到拒绝。

▲督导拒绝让小花穿着固定鞋在急诊室上班。(图/受访者提供)

小花看到讯息后,便立即回到医院内询问问护长,「为什么班要被删光,我不是只向您请了5天的假吗?」而护长则回应,「这是和督导讨论的结果。」对此,小花也问,「那既然如此为什么6月回来上班时,不能穿着固定鞋?」、「骨科医师都说我可以上班了,如果我坚持只要请5天假,如果我坚持我下礼拜要回来上班呢?」对此,护长听到后便表示,「不行啊!我都已经把你5月的班都删光了,人力也调好了,你知道排班有多麻烦吗?」

最后护长直接打电话给督导,要小花直接跟督导谈。针对穿着固定鞋一事,小花表示,督导回应,「会有碍医院观瞻,身在急诊室会接触到很多人,影响病人对医院观感,如果你被病人偷拍检举上报呢?会影响医院形象。」

▲▼小花表示,5月后的班别遭擅自砍光,而督导则是声称,这是一片美意。(图/受访者提供)

对此,小花表示,「这解释我不能接受,这样很不合理,我不能以保护我自己的方式工作吗?这是我的权利,也是医生建议,但督导坚决说,只要我在急诊室工作就不能穿,我就说假设我今天按照你们的作法,我只单穿护士鞋,但好死不死我推床时被压到,结果直接骨折要开刀要住院,这部分要怎么负责?」

小花也问,「如果到时二度伤害,保险公司可能会说,你没穿鞋,我们可以不赔,而且依照病假规定,一年好像只能天30天,我现在已经被请16天,我自己前面请5天,后面11天被强迫性质砍班,如果我到时再受伤,我这年只剩14天,我如果到时候更严重、如果开刀住院、保险、病假,能否申请职灾?这都是很大问题。」

小花表示,对于她的疑问,督导则回应,「如果你今天真的要穿固定鞋,可能就要把你调离单位,调到哪里目前还没办法确定,可能如文书工作、接电话人员」但小花表示,「我觉得这部分很矛盾,是因为在急诊上班,我需要保护脚,避免二度伤害,但把我调到其他单位,我不需要走动,何须穿固定鞋?」

▲▼小花无奈地在群组向大家透露情况。(图/受访者提供)

小花也表示,「督导一直说,要调到哪里,没有办法给我明确决定,5月底后再讨论。」至于小花被迫删班的事情,督导则告诉她,是为了她好的决定,「妳也知道骨伤恢复期久,我们怕妳马上回来上班、走动,结果脚又肿了、又发生什么事,到时请假要临时调人,所以干脆直接休到月底,这是我们的美意。」

此外,小花也表示,自己询问了律师朋友后,对方告诉她,「资方虽有权调职,但仍应符合调职五原则诚信原则,医院是否得以护理师穿固定鞋有碍观瞻为由,迳自将护理师调职,存有检讨是否违反调职五原则与诚信原则的余地。」另外,律师朋友也提到,「依据劳工请假规则之规定,劳工有请病假的权利,就是否请病假一事,应由劳工自行决定,雇主不得在未经劳工同意之情形下,迳以院方之判断为劳工『请病假』。」

对此,小花无奈地表示,「我可以理解督导的说法,但不代表我同意,一方面我不知道督导有没有被护长告知说,我事先不知道我下半月都被砍班的事情。」另外,小花也透露,「有同事像我私下透露,目前要紧的是,6月排班到底有没有我,他们觉得我应该要先跟护长确认,应该要在我20号回诊之前,都先不要动我的班表。」

▲小花询问6月班表是否能先告知,却没有得到明确回应。(图/受访者提供)

小花告知护长情况后,对方要求她20日看诊后与督导一起讨论,但对于小花询问「20号之前,如有要调动我6月班表,能否提前告知」一事,却没有再多做回应。对此,小花最后也无奈向记者透露,「目前已经确定我5月的班已经被删到月底,而现在6月班表也还不确定...只能等20号回诊之后当面再去找护长、督导谈」。小花最后也无奈感叹,「院方做决定都没有尽告知义务,甚至我主动询问也得不到回应,让我有种因为一个骨折好像丢了工作的感觉?」

对此,院方也提出说明表示,考量急诊工作性质,基于员工关怀职场安全,该单位主管本来已经核予病假,后续并将依该名员工的伤势与其讨论后调整至适合的工作。该单位主管从未表示,该名员工所言之有碍观瞻说法。另外「如果你今天真的要穿固定鞋,我就把你调离单位」等言论亦与事实不符。

不过,对于院方的声明与说法,小花则气愤补充表示,当时有其他同事陪同,而陪同的同事也都有听到当时我们双方的对话,等于有人证在场,并非口说无凭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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