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报导蛇咬伤消防员「医院医疗疏失」 记者大闹急诊室判3月
▲民报记者怀疑遭蛇咬伤消防员治疗医院有医疗疏失,竟到场采访不成大闹急诊。图为咬伤消防员的白化雨伞节。(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从事新闻工作40多年的民报王姓记者,认为所写消防员遭蛇咬伤报导医院有「医疗疏失」,5天后的大半夜杀去急诊室咆哮、逼近医护,20多分钟后才被员警带离。台中高分院认为王男影响医师执行医疗业务明确,维持一审依违反医疗法判他3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时任民报记者的王姓男子,2018年10月12日撰写「白化雨伞节咬伤台中消防员险丧命」新闻报导。他认为治疗消防员的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未给予适当治疗,有医疗疏失,同月17日晚上9点多跑到该院急诊室要求采访。
急诊刘姓女医师虽告知「非病患家属,依法不得告知病情」、「采访有一定申请程序」等,但王男竟亮出名片及工作证,在现场大声咆哮,还逼近在诊间的医师,经劝阻后仍不愿离去,已影响医师看诊及执行医疗业务,遭依法送办。
王男否认犯行,辩称当天在急诊请护理人员派有权受访者出面,但没有派人来。赵姓男医师告知该事件已处理完毕,但他表示要进一步了解病患现况及事件始末。刘姓女医师再告知,「他不是病患家属,我们不能告诉他,我们不接受采访,叫他出去。」王表示自己是新闻记者,有义务使读者继续了解毒蛇事件始末及发展,刘女就请护理人员通知警卫,警卫到场向其表示不能采访,请他出去,经沟通后其与警卫一同到候诊区。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从相关证人证述可知,王男进入急诊室要求采访,并指摘该院有医疗过失时音量甚大,经护理人员及刘女表示不得采访,又先后与赵姓男医师及刘女表示要采访,可见因王男来表示采访,使急诊室内多人前来劝阻,场面确属混乱。
法官审酌王男从事新闻工作已40多年,依经验可知,晚上9点医院一般行政人员已下班,急诊只剩必要值班人员执行紧急医疗业务。该新闻已发生近1 周,无紧急状况,王男也没确认与新闻事件相关人员是否在场,竟无视中山医院所揭示采访程序,迳行进入急诊室内,要求采访。
刘女出言劝阻后,王男竟还进入诊间内与她争论且拒绝离去,全程达5 分钟,直到他跟员警离开也有20多分钟。期间医护无法依正常程序点呼病患医疗,行为应予非难。王男犯后仍饰词否认,显无悔悟,且坚称其行为毫无瑕疵可指,犯后态度显属不佳,依违反《医疗法》以非法方法妨害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罪判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王男不服上诉,辩称采访规则只是医院内部规则,对他无拘束效力,无须事先申请采访,甚至还请求勘验案发现场,还要求传唤鉴定证人台中市新闻局长,并函询台中市卫生局中山医院所订「接受媒体采访或执行沟通作业流程」是否曾报备、规制对象为何人等。
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王男采访行为应于符合医疗法第106条第3项保护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时不受非法妨害之规范要求下进行,而不是恣意为之,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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