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住家遭火祝融改建「征收款瞬间变5千」 新店男叹:怎么过日子?

记者陈雕文、邱中岳新北报导

新北市1名男子家族原本土地改建成房舍同住,30多年前政府拓宽道路遭征收,改住50公尺外的平房,因火警波及于2002年改建铁皮屋,直到日前政府因捷运拓宽工程又再度被征收,但征收单位借口「非1999年前盖的老屋仅补助5千元」,让男子感叹:「搭铁皮屋都不只5千元」。

50岁的吴姓男子表示,从爷爷时代就住在新店安和路附近与叔伯辈同住,但约30年前政府因拓宽安和路,于是将家中土地征收,事后家族人等搬迁约50公尺外的木造平房,但没想到其中一户,在2002年却遇上隔壁铁皮屋大火

▲吴姓男子出面指控家里被征收,却仅换得5千元,日子根本过不下去。(图/记者邱中岳摄)

吴姓男子指出,当时隔壁铁皮屋发生火警,延烧到家族的木造平房,造成房屋几乎全毁,而案发的铁皮屋铁架还在,所以仅翻修并未改建,而吴男家族花了将近3百万又将原址改建成铁皮屋。

▲吴男主张房子系因火警被迫改建,但没想到却未符合政府法规取得补助金。(图/记者邱中岳摄)

但日前遇到捷运工程建设,政府单位却仅针对1999年前建造的房子「大额补助」,而吴男家族遭波及的房子,因是2002年改建仅能补助5千元,征收单位向吴男解释:因非1999年前建造的房子,所以没办法达到补助标准

吴男指控,当时住家明明遭隔壁火警波及,严格说起来也是受灾户,「当初改进也不是自愿的,光搭铁皮屋就不只5千元」,系因迫不得已才改建铁皮屋希望有个地方可以住,且附近征收房舍都有补助2百多万,直呼:「补助金额让人傻眼,这样怎么过日子?」

▲新工处说,2002年火警后该屋重新改建,属于1999年后完成的建物发给救济金。(图/记者邱中岳摄)

新北市政府新工处对此则回应,陈情人于本案工程用地取得范围,共计持有5栋建筑物,为配合安和路一、二段拓宽作业期程,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处自2017年起即依法办理地上物查估作业。

但吴男主张1栋因2002年间火灾重新翻修救济金认定结果存有异议,经调阅机关相关查估及认定历程,该异议建筑因以构造完成时序,采认该建筑于2002年异动程度,已达建筑法指摘梁、柱或顶盖过半以上之改建、修建行为。

所以依前开自治条例中,核判救济基准之「建造完成」时间,须以该完成日起计,故本案陈情建筑物核属该自治条例第十二条「八十八年六月十二日后建造完成之其他建筑物,一律不发给救济金,并应即报即拆。」之情形,最后根据地平范围补助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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