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潜在危险 陆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31日联合通知指出,决定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华尔街见闻报导,通知显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大陆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以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符合人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

人行和银保监会表示,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人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展开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目前,人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 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