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强制恋童恶男刷脸解锁 合法判决成了全球首例
▲iPhone X。(图/路透)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于8月间侦办一起俄亥俄州涉嫌持有儿童情色内容案,尽管牵涉到密码隐私争议,法院仍认定FBI「强制嫌犯刷脸解锁手机以取得证据」为合法之举。
据《富比世》报导,现年28岁,涉嫌收取及持有儿童情色内容的男子格兰特(Grant Michalski)在FBI搜查住处时,被探员要求以人脸解锁iPhone,解锁后FBI将可以渗透其所有聊天纪录、照片等任何对调查有帮助的内容,而这也成为全球第一个因证据搜查而用脸部解锁的案例。
虽然格兰特遭强制刷脸,且手机有足够证据,但定罪证据却是在他的其他装置被找到。由于和iPhone连线的装置若被锁定超过一小时,要打开iPhone就必须要用密码。
有趣的是,美国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中有「不自证己罪」的保障,依据此修正案精神,「 任何人皆不能强迫他人揭露所思所想并陷自己入罪,警察不得强迫手机持有人输入密码解锁以供查看」。密码属于人类脑内的思想产物,警方或执法单位不能强迫嫌犯提供;反之被要求以指纹、脸孔等生物辨识解锁目前仍属合法范围,但若接到技术端锁定命令,iPhone也会停用生物辨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