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过期下架商品挨告 桃园少年控店长诬赖偷窃

▲林姓少年在全家超商打工,因和同学分享过期下架商品挨告。

东森新闻记者黄启洞卢冠妃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16岁林姓少年,上个月担任便利商店店员期间,出于好意拿总价值105元的过期商品和家境清寒同学分食,没想到被店长发现,气得告业务侵占,还要求赔偿金3万元;对此,家属表示儿子只有吃过期商品,却被被店长诬赖偷了6条烟和40支关东煮,他们无法接受,决定和店家对簿公堂。

▲林姓少年表示,超商店长还诬赖他偷窃。

「我们真的只有(吃)过期品…」戴着口罩,16岁的林姓少年在父母陪同下面对镜头,澄清自己不是小偷。为了帮助摆地摊维生的父母,林姓少年在桃园中坜一间全家超商担任大夜班店员,上个月21日,他自称出于好意,拿过期下架的3瓶25元饮料、一瓶30元米浆,总共105元的过期商品给清寒同学吃,没想到被店长发现,气得告他业务侵占。

「说我不还,偷6条烟、40支关东煮…」面对镜头否认偷窃,事后少年的父母也为儿子违反店规、分食过期商品,带同学到警局业者鞠躬道歉,但店长认为少年违规行为不只一次,要求赔偿金3万元,家长无法接受。

该超商店长受访时仍坚称「偷窃是事实」;由于各说各话,双方没有共识,无法和解。少年因为和同学分享过期商品挨告,现在只能依循法律途径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