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乡内销25项油品 标示不实添加棉籽油、香料

记者孙曜樟/新北报导

新北市卫生局、新北地检署追查「富味乡」油品流向获突破,富味乡原宣称含「籽油」的油品全部外销,但23日晚间负责人陈文南终坦承内销24项油品有掺棉籽油,及有1件调合花生油添加花生香料未标示,卫生局25日先以标示不实重罚800万元,并要求业者下架,至于是否含有毒棉酚,仍待进一步检验结果出炉。

新北市政府卫生局21日兵分6路,就辖区油脂工厂展开稽查稽查员前往五股区的「富味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现场时,业者向稽查员宣称,该公司3年前开始进口澳洲棉籽原油,直接运至彰化工厂进行精炼,精炼后的棉籽油出口新加坡;另一部分精炼后的棉籽油制成调和油,出口至香港等其他国家,未在国内贩售该调和油。

卫生局当场虽未查获不法,但仍该公司进货凭证、生产品项、调制配方、产品标示及销货流向等资料带回,进行查核比对,结果,发现该富味乡3年来进口棉籽油5千8百28.62公吨,比对出口「棉籽油」报关数却仅有1千8百51.53公吨,与业者原声称棉籽油全部外销说词明显不符。且剩余籽油流向也交代不清。

▲新北卫生局、地检署联手查出富味乡25项油品中掺杂棉籽油或香料,却标示不实,因此,先重罚800万元,相关刑责再行侦办。(图/记者孙曜樟摄)

于是,卫生局昨日晚间约谈回国的富味乡董事长陈文南等人,终在晚间11点陈文南坦承,内销系列产品中有24项油品中掺加「棉籽油」,另有1件「调和花生油」产品添加花生香料未在外包装标示。

卫生局乃针对这25件产品涉及标示不实部分裁罚500万元,另就规避卫生局稽查原料来源及销售流向,陈述不当事实,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裁罚300万元,并就所涉相关刑事不法事项移送检调机关,就国内流通出口产品做全面清查侦办。

卫生局除重罚富味乡外,并要求业者下架回收25项标示不实产品,并呼吁如果民众对富味乡产品有疑虑,可向通路商办退货、换货,另卫生局强调油脂制造业在生产制造过程均须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

富味乡24项掺杂「棉籽油」品牌名称分别是:

一级黑麻油3K,花生油(花P18),芝麻香油3L,芝麻香油4.5L,芝麻香油(春P18),香油(P190),P3芝麻香油,大利芝麻香油,东升香油,统馨芝麻香油,大丰芝麻香油,火鸟芝麻香油,大吉芝麻香油,正味芝麻香油,正芳芝麻香油,大班芝麻香油,高级芝麻香油,大富芝芝麻香油,联合芝麻香油,大胜芝麻香油,黑麻油(麻B18),联成黑麻油3L,联香一级芝麻香油3L,联春特级芝麻香油3L。调加花生香料未标示则为富味乡调和花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