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徐千晴賠鄭運鵬15萬 高院判決理由:徐女未查證

民进党前立委郑运鹏不满时任新竹市政府发言人徐千晴在脸书指他的征才广告不透露联络人、地址、员工人数等,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提告求偿60万元,并要求徐女在脸书刊登判决要旨,一审判徐女免赔。但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徐女没有查证,贴文内容不实,改判赔15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徐千晴「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等话语并非陈述郑运鹏就是诈骗集团,而是对页面未提供联络方式等资讯事实发表个人意见,判郑败诉,但判决今天遭高院民事庭废弃。

高院审酌双方身分、地位、经济状况,及徐千晴未经合理查证即发表文字的谦害手段、损害程度,认为她应赔偿郑运鹏15万元,至于郑请求徐女刊登声明启事部分,因判决书会公布于司法院网站,任何人都可以浏览或引用转贴,有回复名誉效果,因此不再命徐女刊登声明启事。

民进党前立委郑运鹏不满时任新竹市政府发言人徐千晴在脸书指他的征才广告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提告求偿60万元,并要求徐女在脸书刊登判决要旨,一审判徐女免赔。但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徐女没有查证,贴文内容不实,改判赔15万元。记者林俊良/摄影

民进党前立委郑运鹏不满时任新竹市政府发言人徐千晴在脸书指他的征才广告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提告求偿60万元,并要求徐女在脸书刊登判决要旨,一审判徐女免赔。但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徐女没有查证,贴文内容不实,改判赔15万元。徐千晴今天下午陪同新竹市长高虹安台北地院出庭。记者林俊良/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