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半年内立法 学者曝最关键冲击
「港版国安法」22日在大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对此。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指出,审议通过后即是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内完成。
据《环球时报》报导,李晓兵指出,「港版国安法」在今日的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接下来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具体的立法工作。《立法法》规定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2个月举行1次,通常都在双月的下旬,会期大致1周左右。
他接著称,如果有特殊的需要,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临时召集常委会会议,这意味着「港版国安法」的立法程序最快可能在半年内完成。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讨论授权人大常委会制订「港版国安法」。(图/翻摄自CCTV)
在执行层面,李晓兵表示,由于「港版国安法」是一部全国性法律,其中可以写入建立中央层级的维护国家安全机制的规定;未来如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履行宪制责任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执行机制,这将有望在香港形成维护国家安全新的实践模式,即国家和香港特区,共同就维护国家安全问题制定法律,并在香港确立国家安全立法的「双层执行机制」。
香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则认为,中央依据《基本法》第18条的有关规定处理针对香港的国家安全事务,在合法性上完全没有问题,且如果由国家来立法的话,立法的节奏更容易把握,时间也相对比较充裕。
此次「港版国安法」的推出备受国际关注,美国国务院21日发声明,敦促北京对香港自治及自由作出承诺,警告切勿在港实施《国安法》。美国总统川普同日表示,中方一旦在港实施《国安法》,美国会作出强烈反应,但他未有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