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禁蒙面法》5日启动 陆委会呼吁国人「留意禁制作为」
香港今(4)日通过《禁止蒙面规例》,周六(10月5日)零时零分生效,对此我方陆委会傍晚透过新闻稿表达「严正关切」,并呼吁国人留意相关禁制作为、避免前往示威活动现场。
陆委会指出,对于禁止蒙面规例上路,我方注意到香港社会对此有所疑虑,担忧此作法恐侵害民众的人身安全、表达自由及人权、法治等,影响香港的国际形象与金融中心地位,并相当担心未来执政者将依「紧急法」恣意而为。
因此陆委会也再次呼吁港府,面对当前情势,采取争议性的作法只会激化对立、制造对立。最佳的解决方案,仍是本于人权、自由等核心价值,妥善回应香港民众期待,让香港社会早日回复稳定运作。
陆委会还说,特别要提醒国人,近期如要前往香港或经香港赴中国大陆,务必留意此规例实施后的各项禁制措施,除宗教、医护、健康需要等可合理解释者外,避免蒙面(如带面罩、口罩等)或前往示威活动现场,以免影响自身安全,并误触法律,遭港府监禁或罚款。若在当地遭遇问题,可拨打本会香港办事处(驻地名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24小时急难救助电话(852-61439012),寻求协助。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今(4)日率司局长召开记者会,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通过《禁止蒙面规例》,周六(10月5日)零时零分生效。她同时强调,引用《紧急法》不等于香港进入紧急状态,所以简单来说,暴力不升级就不会再出手段,反之港府就要继续去寻找方法。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图/翻摄香港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