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女想分手 教师男友竟自残恐吓:多点爱,不然就分尸

少女想分手,却遭恐吓分尸。(图/记者徐文彬摄,示意图当事人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一名高二的少女小芳化名)和大她20岁的担任社团老师陈姓男子热恋交往,也发生11次关系,但因为对方控制欲强,又是地下情人,担心父母发现后反对,便有意分手,没想到陈男竟自残、恐吓「多给我点爱,不然有一天妳真的会被我分尸」,吓得她告诉老师,因此提告恐吓、性侵,让陈男被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但性侵部分因欠缺证据而无罪。

据判决书,小芳因为家人的关系,认识了陈男,并在2014年3月间秘密交往,但相处之后发现对方个性强势,有极高的控制欲,再加上时时必须提防亲友察觉,因此交往半年就想要分手,态度也开始冷淡,结果男友理智线断,开始恐吓「下次妳惹到我,会要妳血债血还」、「想砍掉妳一只手」、「以后再不乖一点,另一只手也很快就没了」、「妳无可救药,我会选择杀了妳,判妳死刑」、「多给我点爱,不然有一天妳真的会被我分尸」,还被要求不要上课「负责让我开心」。

失去理智的陈男不仅多番言语恐吓,还透过自残让小芳愧疚,当少女关心伤口还痛吗?」他又回「妳下次再不管我生命安全,我人好了,第一个就杀妳」,甚至将少女父亲当成是感情阻碍,还狂言「那就杀了他,不然问题永远在!」然而如此激烈的言论和行为也终于让少女再也无法忍受,同年12月便向学校公民老师求助,并出示对话纪录为证,他也因此挨告恐吓、性侵。

法院审理时,小芳也指控陈男会在放学时开车来载她,为了不让同学发现只好乖乖上车,后来就被戴到摩铁去、遭到暴力强压性侵,之后就食髓知味,多次以相同手法性侵,而陈男则辩称那些讯息本意不是恐吓,只是想要跟少女沟通,另外虽然承认有跟少女发生性关系,但称都是两情相悦,没有强迫对方,也称是女方担心被爸爸责骂,才会不承认交往,不过小芳反驳,是陈男威胁要杀掉她全家、让她父亲没工作,她才会就范,也因为这些事让自己罹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在精神科就诊。

对此法官认为陈男仅因与小芳感情生变,就传恐吓讯息,扩大感情生变对双方造成的损害,实属不该,而他过去才因过失伤害被科以易科罚金,5年内又犯恐吓罪,因此判处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不过性侵部分,因为没有证据能证实少女是在非自愿下与陈男发生关系,因此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