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推荐14名检察官调二审办事 剑青吁公开流程避免黑箱
▲剑青检改呼吁一审调二审办事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示意图/pixabay)
高检署14日送出14位一审检察官推荐名单,将由检审会在下周一评选后,再由法务部长圈选出6人,以调办事的方式到二审历练。因外传这次14人名单是从40多名候选人中筛选出来的,剑青检呼吁人士甄选流程是否公平透明,是制度成败的关键,希望高检署公布甄选标准、程序、候选人名单,避免黑箱疑虑。
剑青检改声明声明如下:
一、法务部新调二审办事方案,人事甄选流程能否公平透明,乃制度成败之关键。高检署作为甄选初筛机关,如何自40余位筛选至14位?甄选标准为何?甄选小组成员为谁?甄选流程为何?能否避免裙带关系及近亲繁殖?均攸关公正性及制度能否长远。
为使检察体系更好,新制能稳健长久,高检署应采取公开透明作法以昭公信,也才能依据公开后的各界回应,取得正确而有建设性之回馈意见,做为后续修正调整之参考。
二、本会呼吁,高检署应公布甄选标准、甄选小组成员、甄选程序、候选人名单及通过甄选名单:
(一) 公布甄选标准、甄选小组成员及程序,方能符合行政程序法及当前各机关人事制度之要求,建立可受公评与检验之正当程序,避免黑箱疑虑。
目前,各机关人事组织,例如检审委员、职务评定委员及考绩委员等,都是公开透明名单与标准程序。检察官身为国家法律之守护者,乃客观公正之公益代表人,高检署甄选小组更责无旁贷,建请公开。
(二) 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甄选后推荐名单,方能客观公正比对甄选标准及利弊得失,并提供后续检讨。本次新制实施,全国检察官均高度关注甄选标准及未来可能走向,唯有透过全部名单及甄选后推荐名单之公开,方能检视高检署(甄选小组)是否依据客观标准进行筛选,并提供后续检讨。
尤其,对照目前一审票选主任已成普遍制度,报名者及入围者均系完全公开,此已形成公开透明,可受检验之检方共识,调二审办事不应例外。
再者,经查阅所有法令,均无应予禁止公开之规范依据。检察官既然愿意报名,于甄选结束后,亦应无再隐蔽之理,是不宜以保护报名者为由而予隐蔽,反成黑箱疑虑。
三、本次新制系首届实施,缺乏相同先例,一切都在摸索中,仍感谢高检署(甄选小组)辛苦办理甄选。实则,新制建立不易,唯有公开透明,提供外界检视,方能获得各方正确而有建设性的回馈,降低释疑与解说之成本,并做为下届修改调整之参考。
本会呼吁,法务部及高检署能借此机会,建立公平透明之甄选制度,让检察人事制度愈趋完善,凝聚检察官全体之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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