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一二审轮调新制上路 剑青检改声明建立制度避免「近亲繁殖」

▲剑青检改声明建议法务部,建立公正透明制度来选择新调二审的检察官。(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法务部为扩大检察官轮调历练机会,2019年开始实施新方案,增加一、二审轮调途径,部分法界人士认为新制打开一、二审流动大门,有助于打破过去检察官分发到地检署后,就形同等着论资排辈,花10几年才能上二审的旧制文化。

但在新的人事调整方案报名即将截止前夕,剑青检改呼吁,若新制仍采传统用人机关内部评选」作法,仍将造成不公平,甚至演化成为「近亲繁殖」之恶果,建议法务部可透过检审会、或另设公正委员会审议新任二审名单,建立公正透明制度,以利长远改革

剑青检改声明如下:

调二审办事人选 法务部应建立公正透明选任制度

今年法务部调二审办事历练方案,报名将于明(31)日截止,然新制人选产生方式,倘采用传统「用人机关内部评选」作法,缺乏公平客观及恐酿黑箱疑虑,不利长远改革,本会认为应全盘规划,以免新制扭曲,破坏历练美意。本会声明如下:

一、新调二审办事人选之产生程序,应全新规划,勿沿用传统作法:

往昔之借调办事,均系用人机关基于特定用途,例如检察司、法制司、最高检等基于特定功能用途而借调,其人选自应尊重用人机关。然今年新增调二审办事之新制,主旨乃法务部为扩大整体一二审轮调历练范围,增加一审检上二审历练之机会,着眼于检察机关长远人事规划,并非高检署为特定用途而主动提出,实际工作内容亦系提供一审上二审办理公诉莅庭、再议程序等一般型业务,其筛选条件及产生程序,即不应沿用传统调办事方式为之。

目前,高检署于公开甄选公告仅以「本署为办理上开甄选事项应成立『甄选审查小组』,『择优』遴选调办事人员。」详情则讳莫如深。本会认为,为有利长远改革,法务部应主动完整规划,不宜沿用传统做法任意委由用人机关挑选。

二、新制套用传统程序将造成不公平现象,甚至演化为裙带关系之恶果,不利检察机关长期发展

新二审产生方式极为竞争,从各地检署推荐出后,须经历检审委员之激烈讨论与检验,再提交1.5倍名单中予法务部长加以圈选。但调办事程序极为简单,由用人机关自行挑选后,提交等额名单予检审会审议,实务上检审会几乎不会驳回。

若调二审办事新制亦采此法,由高检署内「甄选审查小组」从众多候选人中,自行挑选6人提交检审会,等同使高检署「甄选审查小组」掌握此人事案之绝对权力

甚至,法务部曾表示,未来考虑以至二审调办事历练作为派任一审主任、襄阅之资格优先条件,则高检署内掌握此「甄选」人事权机制,势将酿成另一种裙带关系者,可循此道先调二审历练,进而取得派任一审主任优先资格,甚至演化成为「近亲繁殖」之恶果,不利检方整体长期发展。

三、建议法务部重新制定人选产生程序,本会建议以下二种,抛砖引玉:

(一) 自行报名由检审会审议制:所有人选,均送交由检审会审议产生。检审会可一并审酌新二审候选名单,依区域分配因素加以选择、调配及推荐。

(二) 公正委员会推荐由检审会审议制:另设公正委员会办理遴选,推荐1.5倍名单予检审会审议产生。检审会亦可一并审酌新二审候选名单,依区域分配等因素加以选择、调配及推荐。

以上无论何种方案,建请务必每年检讨改进,期使人事调动尽可能公平、透明,不断进步,逐渐走向多数检察官均有机会调二审历练之检察新文化

四、本会诚挚期盼,改革系长远之计,人事制度应在设计之初,即力求公平、透明,才能获得信赖长长久久。尤其,魔鬼藏在细节里,倘初期设计失当,后果不堪设想。高检署今年突然获得此人事挑选权,纵然无徇私之心,然日后倘若报名者众,能入选者寡,如何杜悠悠之口,岂非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法务部既提出新制,就相关配套及执行程序均宜一并审慎规划,建请勿想当然尔、都循往例一概交由用人机关挑选,否则后患孳生,将反噬改革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