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少女案主嫌起底!曾2度下「动物性麻药」 逼穿情趣肚兜性侵国中女

记者智胜高雄报导

高雄14岁少女遭到罗姓男子透过网路略诱,北上前往新竹面试「手游陪打」工作不料却遭到罗嫌囚禁在密室中66小时。如今少女平安救出返家,罗嫌与共犯王嫌、卢嫌也一并遭逮,就连罗妻也被列为关系人遭到警方调查。据了解,罗嫌过往曾性侵2名未成年少女,罗嫌以提供工作机会为由骗出少女,接着强迫少女换上情趣肚兜、制服、丝袜等裸露衣物,再趁机施以动物性麻药令少女失去意识而性侵得逞。

▲罗嫌1日下午遭移送抵高雄三民分局。(图/记者张荣恩摄)

判决书内容指出,罗嫌107年于台北市某保全公司担任区经理,负责应征面试工作,但罗却借着工作机会伺机在人力银行等网站搜寻欲寻求工作机会之未成年少女,接着再以打工面试为由于107年先后诱骗年仅15、16岁,尚在就读国中的A女、C女见面。

▲罗嫌多次以「面试打工」手法约出未成年少女,再行下药性侵得逞。(图/翻摄PTT)

107年5月5日,罗嫌以面试为由邀约C女未出,并开着自小客载C女返回住处,伺机将安眠药物添入饮料中供不知情的C女饮用,随后令C女前往厕所更换实习制服。期间药效开始发作,C女逐渐意识不清,罗嫌见C女已经陷入昏迷,随即褪去其衣物拍下猥亵照,并性侵得逞,且整段过程全以手机录下。

107年5月26日,罗嫌再度以相同手法邀约A女外出,并以介绍工作需要更换衣服为由,要求A女在制服内换上情趣内衣(含肚兜)、及丝袜,并拍下面试照片;待拍照结束后,罗嫌趁机在饮用水中投放药物,不知情的A女喝下后即沉沉睡去,罗嫌再将其衣物脱下、拍摄猥亵照片,随后也褪去自身衣物,准备性侵A女,不料过程中A女却突然惊醒,吓得罗嫌立刻摀住嘴巴,要求A女不要叫,并承诺只要不张扬,即将衣物返还。

A女不得已之下只好同意罗嫌要求,穿回自身衣物后与罗嫌一同下楼,并由罗驾车载A女返家,岂料上车后因药效发作A女再度陷入昏迷。罗嫌见有机可趁,先在车内手淫后,将体液倒入A女口中,随后再将其载往汽车旅馆性侵得逞,过程全以手机拍照录影

后由于A女迟迟未归,父亲传讯询问「人在哪里?」罗嫌见A女仍然沉睡,竟还佯装身分以A女手机回传「加班,会晚点回去」等语;直到翌日凌晨1时许,A父见女儿仍然未归,且电话也连络不上,只好致电罗嫌,罗嫌这才将毫无意识的A女送回住处。A女返家后,父亲察觉女儿情况有异,怀疑遭下药性侵,随后立即验伤并报警处理,全案因此曝光

事后罗嫌否认犯行,警方遂于107年12月5日开立搜索票前往罗嫌公司进行搜查,并扣得拍摄A女、C女猥亵、性侵影片,同时查获情趣内衣、安眠药等证物。罗嫌眼见赖不掉,这才终於坦承犯行。

台北地院审酌,受害的A女案发时16岁、C女则是15岁,皆属未成年少女,罗嫌明知少女涉世未深,竟利用2人有经济压力、谋求工作机会满足个人私欲,以动物性麻药将少女迷昏、性侵得逞,且全程还录下影片,惟念及罗嫌事后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因此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以药剂之方法使少女被拍摄性交猥亵行为之照片、影片等2最,各处有期徒刑7年6月,合并应执行10年,全案仍可上诉。

▲罗嫌诱骗高雄少女北上后,将其囚禁在竹东出租套房阁楼的隐蔽密室内66小时。(图/记者吴奕靖翻摄)

不料罗嫌在犯下2起性侵案后仍未悔改,案件上诉期间,又以同样手法在网路上结识极欲寻求打工机会的高雄少女,并将其诱骗北上、囚禁在新竹出租套房密室中长达66小时,虽然目前少女已平安获救,但相关案情、罗嫌动机仍待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