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公务员考试历年分数线汇总

省份年份分数线重庆2011区县(自治县)机关所属单位合格分数线为85分;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合格分数线为90分。 20102010年上半年全市公招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总分85分。2010年下半年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总分90分。 20092009年上半年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合计85分。下半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出炉,1类为100分,2、3、4、5类为150分 2008上半年全市公招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为:A类110分,B类100分,C类180分。下半年全市公招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共科目笔 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类【即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110分,2类、3类、4类、5类、6类【即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2007上半年面向社会由重庆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下半年全市公招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线:110分。 2006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100分(公共科目) 河南201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高分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009省直副厅级年轻干部类:100分;省直副厅级女干部类:92.5分;省直副厅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3.75分;高校校级年轻干部类:97.25分;高校校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5分。 2008全省检察系统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07省直副厅级年轻干部类:100分;省直副厅级女干部类:92.5分;省直副厅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3.75分;高校校级年轻干部类:97.25分;高校校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5分 福建省20112011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

1、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B类职位成绩不低于50分。2、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建功立 业,对一些地区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B类职位成绩不低于 45分。这些地区包括:(1)福州市的4个县:闽清县永泰县连江县罗源县;(2)平潭综合实验区;(3)漳州市的9个县(市):龙海市云霄县、漳 浦县、诏安县长泰县平和县华安县东山县南靖县;(4)泉州市的2个县:安溪县永春县;(5)莆田市的1个县:仙游县;(6)三明市的9个县: 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7)龙岩市的6个县: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漳平市连城县; (8)南平市的9个县(市):邵武市建阳市顺昌县建瓯市浦城县武夷山市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9)宁德市的8个县(市):福鼎市、霞浦 县、福安市、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 20102010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线

本季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5分,《申论》50分。同时,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对财政较为困难的49个县(市)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申论》45分。

2010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线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5分,《申论》50分。

2、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对财政较为困难的49个县(市)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申论》45分。

上述 49个县(市)包括:

(1)福州市的5个县:闽清县、永泰县、平潭县、连江县、罗源县;

(2)漳州市的9个县(市):龙海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平和县、华安县、东山县、南靖县;

(3)泉州市的2个县:安溪县、永春县;

(4)莆田市的1个县:仙游县;

(5)三明市的9个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

(6)龙岩市的6个县: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漳平市、连城县;

(7)南平市的9个县(市):邵武市、建阳市、顺昌县、建瓯市、浦城县、武夷山市、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

(8)宁德市的8个县(市):福鼎市、霞浦县、福安市、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

上述 49个县(市)以及省垂直管理系统在上述49个县(市)单位的所有职位,均享受合格分数线倾斜政策。

3、公安类职位《公安基础知识》和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法律专业知识》50分。 20092009年度秋季考

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

研究,确定我省2009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申论》55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2009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

经研究,确定我省2009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申论》60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20082008年秋季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我省2008年秋季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申论》60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60分,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2008年春季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福建省2008年春季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申论》55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5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5分。 20072007年秋季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我省2007年秋季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申论》60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

2007年春季福建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我省2007年春季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申论》 55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5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50分;省纪委职位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成绩60分。 20062006年春季福建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60分,《申论》60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省纪委监察厅职位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成绩应达到60分。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和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成绩均应达到50分。 20052005年秋季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A类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60分、《申论》 60分,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四个设区市以及省直系统在上述设区市的单位的A类职位《申论》为55分;B类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报 考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成绩还应达到50分;报考法警和书记员职位的《法律专业知识》成绩还应达到50分。 20042004年春季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

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60分,《申论》55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报考公安职位的《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须达到 50分。此外,公安类考生折算分的计算方法也已公布:公安A类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申论)/2]×0.4+公安专业×0.3;公安B类折算分=行政 职业能力×0.4+公安专业×0.3。

2004年秋季福建省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成绩最低录用控制线:

A类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60分,《申论》55分;B类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60分;报考公安职位的《公安基捶成绩须达到50分。 2003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分为A类职位和B类职位两种,分别是: A类职位:报考省直机关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五市市直机关A类职位《申论》成绩须达到6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成绩须达到60分; 报考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四市市直机关、全省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A类职位的《申论》成绩须达到5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成绩须达到 60分。 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成绩须达到60分。 省直系统、市直系统在各地的单位,比照所在市直或县(市、区)控制线执行。 甘肃2010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 2009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 2008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 2007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 2006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 新疆兵团2010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检法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以1:2的比 例取总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体检,其余职位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两科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 2×50%+面试成绩×50%考三科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 3×50%+面试成绩×50% 2009

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拟录用人数1-4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录用人数5-9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录用人数10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招录职位数。考两科的总成绩计算 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 2×50%+面试成绩×50%考三科的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 3×50%+面试成绩×50%(来源: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