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余文乐 30人生畅快做自己

图、文/GQ余文乐香港中生代最被重视的演员接班人,众所周知他爱篮球如命,与香港及日本潮流界关系紧密,自创潮流品牌Madness,香港人习惯称他「阿乐」,熟人影坛长辈也会唤他一声「乐仔」,他同时也是烙在两岸三地女性心目中的「那个志明」。

余文乐有张棱角分明的脸,但最出名的,其实是他的眼神银幕上、照片里,他浅褐色眼珠子总是亮晶晶地,含着一股看似茫然,又有点对世事了然于胸的理解。那股茫然究竟是思考,或者纯放空,我们不得而知,但每每当他拿出那样的眼神,蹙起眉看着镜头,下一秒突然露出促狭的表情,人们总是又迷醉了一次。这是余文乐第一次登上《GQ》封面,与他出道的年份相比,似乎稍晚,但看看眼前的余文乐,刚刚好的胡渣和眼神,刚刚好的男人味,好男人需要时间熟成,或许我们才是抓住了他最好的时刻。

余文乐的拍摄场景最初是设定在香港闹区街上进行,拍摄日落在星期六下午,一般商业区会有围观群众,也增加太多不确定因素,计划只能作罢。想要香港特色强烈的拍摄地点,摄影师提议:「在柴湾拍吧,路上没人的。」广告

柴湾早年是工业区,现时还有少数的工厂和车辆维修场尚营运中,香港大部分的杂志办公室和摄影棚也落脚于此。和摄影师提前往楼下街边找景,放眼望去是一栋一栋的工业大楼,云压得很低,陈旧斑驳的建筑外观五颜六色,是我们在香港电影枪战场面中常见的厂房场景,的确也是标志清晰的香港气味。在一个半荒废的巴士总站围墙旁,看到一个路上常见的废弃物回收铁柜,上头红字喷了「志明」二字,想必是厂商名称。指了铁柜给摄影师看,脸上没太多表情的摄影师也笑了出来。命中注定,第一个拍摄场景就是它了。

余文乐准时抵达,快速点个头之后,闪进梳化区,快到甚至连他的侧脸都没看清楚。几分钟后,前方有人出声问问题,是余文乐。他在一段距离之外发问:「脸上的胡子要留着还是剃掉?」「欸!别剃别剃,胡子留着,很好看。」咧嘴一笑,这回总算看清楚他的脸。「好,不要剃。」头又缩回化妆间里。

停不下来的瘾头 余文乐出道至今13年,21岁,出道没多久就来了台湾。拍《爱情白皮书》时在台湾住了9个月,练出了一口标准的台湾式国语。看余文乐拍照像是看表演,低头、整理衣服细节,做出的每一个小动作都有意义,摄影师拍的每张照片看起来都可以直接送印。与熟识的工作团队工作,余文乐看起来极为放松,与其说放松,或许更像是玩乐。让他对天洒爆米花,边洒边吃了起来;拍摄其中一套上天台打篮球的造型,他在电梯间准备时,就已经玩疯了;对着墙壁猛运球,一旁的化妆师经纪人熟门熟路地闪身进旁边梯间,因为「他等一下就会拿球砸我们,要先躲起来。」

爱篮球出了名,余文乐和从小打到大的球友组成球队横洲工业」,香港篮球代言人不作第二人想:「从小学开始打篮球,16岁时还进过香港代表队。篮球对我来说就像吃药,至今没有断过。就算没有打球,也是天天看球赛或打电动。」篮球是一生所爱,余文乐近两年开始的瘾头还有另一个:刺青

关注余文乐的人或许早就发现,近两年来,他两只手臂上的刺青以倍数成长,几个刺青分别在伦敦、纽约、台北和LA完成,包括外婆姨妈的脸、品牌Madness的字体,以及经典电影鬼店》的台词:「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好几个对他深具意义的符号。「很多人问为什么突然刺青?其实一直都想刺。身上的图案都是有纪念性的,纪念性的东西没有好不好,就是很个人的事。」已经有外婆和阿姨,妈妈难道不吃醋吗?「对!我妈抗议说为什么没有她,所以我会为她留一个位置。我只打算刺在双臂,所以其实也差不多了啦。」延伸阅读>> 看更多余文乐登《GQ》帅气特辑>> 看更多余文乐登《GQ》独家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