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逾34年 邱和顺主张连身条款违宪

死囚邱和顺认为最高法院的「连身条款」违宪,由律师声请释宪,宪法法庭若判决违宪,邱等38名死囚,都可望获释并翻案。图为更11审高院宣判时,邱和顺被提讯到庭聆听判决。(本报资料照片)

羁押逾34年、因绑架撕票学童陆正及强盗分尸女保险员柯洪玉兰遭判死刑定谳的邱和顺,主张最高法院更三审后上诉案「连身条款」违宪,宪法法庭已确定并案审理,一旦判决违宪,包括邱在内的现有38名死囚,都可能获得释放及翻案逃死的机会。

依速审法规定,羁押不得逾5年,邱等38名死囚如释宪结果「违宪」,可获得非常上诉、重新审理的机会,且他们都关押逾5年必须释放,未来获翻案,甚至可声请刑事补偿。

死囚不枪决的争议,死者家属也日日煎熬难受。遭绑架撕票的学童陆正父亲陆晋德曾对外表示,他等了20多年岁月才等到邱和顺被判死定谳,但却仍未执行枪决,「难道又要让我再一次漫长等待?」

38名死囚的释宪案也引发法界热议,许多人认为38件死刑确定案件,都是经严格证据调查审理后,三审定谳的死刑犯,如果他们因「连身条款」瑕疵获释出监,对社会治安及被害人家属所造成的威胁、危害,恐是大法官应该一并审酌考量。

1987年的陆正撕票案、女保险员柯洪玉兰遭强盗分尸案,2011年7月28日,最高法院维持高院更11审的死刑判决,邱和顺被判处死刑,同案被告林坤明判刑17年,邱和顺的同居人吴淑贞判10年确定。判决定谳后,邱多次提起再审及释宪遭驳回。

2020年监委高涌诚4度调查后认为邱是无辜的,但司法不愿纠错,他呼吁总统特赦,解除邱含冤在狱的现状;同年司改会等团体也在总统府前举行记者会,邱的律师尤伯祥戴手铐,呼吁总统回应特赦邱的诉求。

尤伯祥也为邱声请释宪,主张司法院函令制定的最高法院更三审后上诉案,应由原承办法官承审,俗称的「连身条款」违宪,认为避免最高法院法官员额不足,非属正当理由,且纵使过去正当但今日已不正当,全院绝大多数都因回避无法组合议庭的现况,现已不存在。

3月底,最高法院内部法官会议,曾讨论该条款的存废,决议「不予表决」,交由宪法法庭裁判。

宪法法庭已将本案与性侵杀人的死囚陈锡卿并案审理,依宪法诉讼法规定只须过半大法官同意,就可作成裁判。法界人士评估,判决违宪的可能性极高,让死囚找到一线生机,但被害家属期盼的司法正义,更将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