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邱和顺回忆录遭监所开拆 大法官宣告违宪

台北看守所不准邱和顺寄信,大法官因此做出解释。(图/资料照)

记者张曼苹、吴铭峰/台北报导

犯下新竹学童陆正绑架案的死刑犯邱和顺,2011年遭判死刑定谳后,在看守所中撰写回忆录并打算寄出给友人。不过监所依照「监狱刑法」及预防犯罪教化理由,「无差别开拆」收容人的收、寄信件,最后所方认为信件内容争议,不准寄出。邱不满监所的处置,打起行政诉讼败诉确定后,声请大法官解释。大法官在1日做出释字756号解释,宣告相关规定违宪

大法官宣告违宪的标的,主要是「监狱行刑法」中,受刑人发送书信必须由监所长官检阅的规定。另外根据本条规定衍生的「监狱行刑法施行细则」,倘若收信人并非受刑人,且有关监狱纪律维护,则可禁止寄送。另外施行细则也规定受刑人投寄报章杂志文章,必须题意正确且无碍监狱信誉、纪律。

而被宣告违宪的规定,大法官给予2年落日条款限期失效。但受刑人投寄报章杂志文章,必须符合题意正确,并无碍监狱信誉的规定,大法官认为这严重侵害宪法保障的表现自由,立即失效。

邱和顺当年撰写的回忆录提及监所中吸毒泛滥的情况,也提到了有监所主管在监所中贩毒。他强调这些内容都是亲眼所见所闻,当时写出的书信共有16封高达16万字,名为《北所风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