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事业员工注意! 中油、台糖轮班间隔休息时间不得低于11小时

中油台糖国营事业轮班人员,休息间隔不得低于11小时。(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基法新制自2018年3月正式上路后,仅开放台电、中油、台糖等轮班人员轮班间隔可从原订11小时缩短8小时,但适用时间仅到今年7月31日,因中油等国营事业未再提出申请,今天在行政院公报上预告删除适用,也就是自本月起,中油、台电、台糖等轮班人员间隔休息时间不得低于11小时。

不过,劳动部指出,上个月台电有向劳动部提出轮班人员,在劳雇双方协议时同意缩短轮班间隔到8小时,这项申请是由台电工会提出,确实有需要用到缩短轮班休息时间,劳资双方都是同意的,因此劳动部会将给予同意,从今天的行政院公报上预告到9月2日止,如果各界有其他问题也都可以提出。

根据行政院公报内容显示,之前是考量经济部所属台电公司适用于劳基法第34条第2项连续11小时的规定,需要弹性调整,因此在劳雇双方协商过后,得以变更休息时间不得少于连续8小时,但这项变更适用期已届满(自107年3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因此今天劳动部预告删除经济部所属的台电公司、台湾中油及台糖公司轮班人员休息时间不得少于连续8小时规定。

劳动部也提到台铁目前也还在许可范围内,只是期限到今年年底,另外台电、中油、台糖则是到7月底就截止,据了解,中油也会提出申请,只是尚未列入这波预告中,而台糖截至今(19)日都尚未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