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立法有权冻结宪法法庭(练鸿庆)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右)提案修正《宪法诉讼法》,加严宪法法庭运作门槛。图为大法官裁决国会改革法案违宪记者会。(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委员翁晓玲提案修正《宪法诉讼法》,要提高释宪门槛,民进党批评是「瘫痪宪法法庭」,这有部分是事实。因此关键在于,当下宪法法庭的8位大法官,到底对台湾是加分还是减分,他们是在守护民主法治,还是护航民进党的政治利益?

宪法解释位阶等同宪法,没有其他制衡机制,为了避免司法独裁,各国对于违宪审查,只能从程序上予以限制。例如德国《基本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联邦宪法法院之组织与程序及在何种情形其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应由联邦法律规定之」;美国宪法本文的第三条第二款,「……在上述所有其它案件中,最高法院有关于法律和事实的受理上诉权,但由国会规定为例外及另有处理条例者,不在此限」,都是例证。

过往大法官受到各界信任,因此现行《宪法诉讼法》对于释宪门槛仅规定「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参与、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而这边的现有总额是以「实际在任者」计算,也就是说即便国会否决赖清德所提名的「姚立明们」大法官,剩下8位大法官,依然可以「好官我自为之」,继续护航行政权的独大。

对于本届大法官,笔者认为有两件事难以自圆其说。其一,许宗力前院长承认「释字585号为立法院建构相当于欧美国家国会的调查权限」,那为何又判决国会改革法案违宪?其二,陈菊市府对于争取权益的消防员徐国尧,秋后算帐予以免职,宪法法庭却认为完全合宪,这与过往的「许宗力标准」,实在相差太远。

现行大法官遇到民进党、陈菊就转弯,因此笔者赞成修改《宪法诉讼法》,将释宪门槛提高,来暂时冻结宪法法庭的运作,直到赖清德总统重新提名适任、适格的大法官人选为止。

当然,如果冻结了宪法法庭运作,换成立法院滥权怎么办?但立委滥权,民意可借由选举制衡,大法官滥权,目前的体制是完全没有监督机制的。

如果民进党真的觉得,现在的8位大法官好棒棒,深得民意信任,那大可提一个《宪法诉讼法》的复决公投,绑2026大选,让台湾人民来决定要不要让宪法法庭继续运作。

民进党,你敢吗?

(作者为台湾新故乡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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