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防空识别区与国际法(李庆平)
最近几年,大陆军机(包括战斗机、轰炸机、预警机等)飞至我西南海域。我政府称,大陆军机侵扰我方的防空识别区。当雷达发现大陆军机进入我防空识别区,我空军战斗机即前往驱离。数星期前,当大陆军机进入我防空识别区,我方战斗机前往驱离,用国际航空广播频道向大陆军机喊话:请速离开我防空识别区。大陆军机飞行员说:我们在公海上空飞行。
问题就来了,防空识别区是什么?是否是我方管辖的空域?是否属国际法的范畴?
防空识别区是一国基于防空的需要,单方面划定的空域,其范围比领空、专属经济区的范围大得多。全球各国以加拿大的防空识别区最大,是领海基线向外延伸至250海哩,一般国家的防空识别区皆在数十海哩,或在200海哩以内。
防空识别区是以保护国家安全设定的,是一国的单方面行为,不属国际法的主权范畴。能否执行?一位我军事战略专家告知笔者,防空识别区能否有效管理及执行,是靠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
当未通报之飞行器,进入一国的防空识别区,这个国家的军机(战斗机)即进入警戒状态,空军作战司令部会命令空中待命战斗机前往未通报的飞行器的空域,而地面基地的战斗机也进行拦截准备。
当警戒战斗机抵达未通报飞行器的空域附近,警戒战斗机飞行员要即时掌握对方机型、航向及速度(此一国空军作战司令部也会做同样的研判),要研判对方有无敌意,若无敌意,警戒战斗机飞行员有责通告对方(用国际航空广播频道),并监视未通报的飞行器,进行离开防空识别区。
若研判对方有敌意,警戒战斗机得到空军作战司令部指示,可进行击落命令,此时防空飞弹也进入作战程序。
一国的警戒战斗机,若基于对方无敌意,是无权对未通报的飞行器采取迫降,击落等措施,否则将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大陆军机进入我西南海域(防空识别区),这是国际空域,非领空。民进党政府做大内宣,称大陆军机侵扰,引导台湾民众对大陆的反感,但大陆则称在公海上空进行例行飞行训练。
大陆军机进入我方的防空识别区,最令人担忧的是可能会提高双方「擦枪走火」的机率。吾人希望大陆军方应有所克制,而大陆当局更应考虑缓和两岸局势的恶化,并进行有建设性的对话。而民进党执政当局也应谨言慎行,以维护二千三百万民众的身家安全与福祉,为最重要的国家安全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