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私刑正义不是正义(余韦德)

在刺青界暱称「雕博」的蔡姓男子今(26)日对于桥头地检署(图)检察官谕知保母不起诉发表声明。(本报资料照片)

「妹妹看清楚啊,坏人来了喔,要记得找他们喔」「讲话啦!不要一直说对不起啦!你怎么害死她的啦!」高雄女婴遭虐死案情逆转,虽证明了保母清白,但回头看案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女童亲友当着媒体的面对保母说出上述的这些话,依旧令人怵目惊心,这大概是前年台湾最耸动的新闻画面。

110年10月14日网红「凤梨」吴泓逸于脸书发文表示,他友人表示,将小孩送到保母家才第二天就接到噩耗,小孩摔倒昏迷紧急送医,最终死亡。事后,凤梨再透过直播表达愤慨,网友群起激愤,甚至有人公开保母住家位置,网友前往现场叫嚣、撒冥纸。如今,地检署对保母作出不起诉处分,认为保母已善尽注意义务,且与女婴之死无因果关系;研判女婴父亲曾施用恺他命导致女婴吸入,才导致女婴在体内验出毒品等语。

当初看到这则新闻时,也被凤梨发文中那张父亲将不幸往生的女儿拥入怀里的照片感到不舍;毕竟,全天下的父母亲都无法亲自送走自己的孩子,遑论她才11个月大。但现今自媒体盛行,更是产出无数网红;当网红不论是有意或无意对网友进行言论洗脑或情绪煽动时,当我们身为看戏吃瓜群众的一员,就更要谨慎思考,而不是随之起舞,避免产生所谓的「从众效应」。

爱因斯坦曾说过:「如果我有1小时拯救世界,我会花55分钟去确认问题为何,只用5分钟寻找解决方案。」因此,当11个月大的女婴突然骤逝,且仅头部外伤,身上并无其他外伤、无烧烫伤及骨折;此时,不禁让人思考,真是如新闻媒体所述之「保母虐婴」吗?

因此,法律人在处理本案时,皆会思考一个问题:「本案的争点为何?」白话的说,这个案子的重点究竟是什么?保母是否有涉嫌过失致死罪?女婴的死因为何?保母是否有应注意而未注意的过失责任?女婴的死亡跟保母的不作为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

最后,事情终究有落幕的一天,如今,检方对保母作出不起诉处分,甚至将女婴生父可能涉及过失致死等犯行,另案侦办中。反观,假设新闻报导所述「该保母遭撤照后仅能做清洁工作维生」为真,此与「网红凤梨一则道歉文」相较,不免有极大讽刺。

毕竟,当初网红明知其利用影响力发文,试图带动舆论风向,事后,不论是明示或暗示,直接或间接地造成该保母终身阴影。试问,保母的损失又要向谁索讨?仅能说,在冲动做出每一个决定前,再多想想,避免造成终身遗憾。

身为公众人物,更要谨言慎行,毕竟,公众人物享受因出名而带来的利益,更应该要承受随之而来的社会责任。私刑正义真的能代表正义吗?从此次的案例来看,社会应有更深层的反思。

(作者为台北市警局妇幼队法律顾问、新北市警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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