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寿川高龄76岁还须每周6天一早报到 高院:改一周3次?

永丰金控董事长何寿川,到高院出庭。(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永丰金控前董事长何寿川,被控违法放贷三宝集团等案,一审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目前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中。由于何寿川已经高龄76岁还罹癌,但他仍依照法院要求,一周6天在一早就到辖区派出所报到,超过3年,因此他声请减少报到次数。高院16日开庭审理法官当庭询问:若改一周3天是否有意见?并谕知将在评议后裁定。

何寿川2006年间经由三宝集团负责人李俊杰介绍,共同投资上海地区的1788大楼建案。但资金出现缺口,何寿川遂安排集团内其他公司提供资金填补缺口,并将相关公司出资款或借款充为个人出资。检方认为何寿川违背身为金控公司董事长及上市公司实际负责人的忠实义务,2016年间提起公诉,并求刑12年。一审将他判刑8年6月,案件上诉二审审理中。

检方于2016年间起诉后,移审台北地院北院裁定何寿川以4亿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每周6天、上午7点到10点须于辖区派出所报到。何寿川配合审判程序进行,遵期报到。案件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后,何寿川具状声请减少报到次数。

案由高等法院审理,何寿川表示,他已经76岁,而且罹患癌症,必须经常到医院检查、就诊,每周6天到派出所报到,至今已经超过3年,报到超过1300次!所以在他生活上有很多事情必须重新安排,希望能减为一周2次报到。另外律师也补充,何寿川经常要到台南成功大学附设医院检查,如果每周报到次数没有减少,就诊不便,对健康不利。

但莅庭公诉检察官则认为,减少为一周4次就可。受命法官杨皓清当庭询问双方,如果改为一周3次,双方意见如何?何寿川认为,可以改为3次,但希望报到时间能更提早,改成6点到10点报到,也方便他安排行程。检方则没有太大意见。法官最后谕知后核办,将等评议过后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