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整瓶药酒提神!无照物流司机肇祸3死4伤 检建请从重量刑
26岁男子朱汶珽今年8月24日酒后又无照驾驶小货车,在送完货后载女友欲返回桃园市龙潭时,失控冲撞路旁车辆并波及车旁打扫环保志工和清晨运动民众,造成3死4伤悲剧。桃园地检署21日依服用酒类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车致人于死罪嫌将他起诉,检察官并建请从重量刑,以示惩儆。
▲▼朱男酒驾冲撞路旁车辆再波及志工及晨运民众。(图/资料照片)
起诉书指出,朱汶珽为物流送货司机却无照驾驶,今年8月24日凌晨1时许,在桃园市芦竹区便利商店送完货后,驾驶物流公司的小货车搭载其女友返回龙潭途中,陆续在车内饮用含有酒精成分之保力达加维大力饮料。6时40分许行经桃园市芦竹区大竹路288巷欲往上竹路方向以转弯时,不慎失控打滑跨越分向限制线,再向车道外侧偏离,直接撞击停放在路边的4部自小客车,再波及现场打扫的环保志工谢丽媚(61岁)、叶善雄(75岁)、黄月珍(62岁),林姓和李姓行人等5人,造成谢、叶、黄3人送医不治,其余4人轻重伤,朱男与女友也受伤。
▲朱男酒驾冲撞路旁车辆。(图/资料照片)
警方据报到场处理,当场测得朱男之酒后吐气所含酒精成分每公升达0.64毫克,他表示,案发前到龙潭公司开货车送货,并在车上有喝含酒精的提神药酒,大概喝了1瓶,开到案发现场时因为路况不熟肇事。桃园地检署侦结,依服用酒类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车致人于死罪嫌将他起诉;检察官审酌朱男饮酒后,漠视其他用路人安全,仍驾车上路,致3人死亡,建请从重量刑,以示惩儆。
桃园地检署呼吁,《刑法》第185条之3第2项前段之服用酒类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车致人于死罪,系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重罪,民众饮用酒类后千万不要驾驶动力交通工具,以免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