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人寿高价买亚洲广场 金管会开罚600万

中国信托人寿在与台湾人寿并购前,以高价买进亚洲广场大楼2楼。(图/资料照)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天(6日)针对2015年10月中国信托人寿在并购台寿保期间,高价购买台北车站正对面的亚洲广场大楼2楼,认为中信人寿在办理不动产投资上,没有进行内部管控而损害公司利益,已经违反保险法相关内稽内控法规,但因为中国信托人寿已与台湾人寿合并,对于台湾人寿开罚600万元,并要求台寿惩处内部相关失职人员

这次对台寿大举开罚600万,是保险公司因内控失误的最高罚款,相当罕见,也是首宗因保险公司不当不动产投资而被开罚的案子,备受各界关注。

亚洲广场2楼原先为国宝服务所有,国宝服务原先以该标的银行抵押贷款金额为9.2亿元,后来也以13亿公开标售却流标,在2015年10月13日中国信托人寿以每坪200万元、总价15.676亿元标下,是当时位于台北市收益型不动产投报率最高的成交个案。当时国宝服务保障2年租金报酬率约3.62%,但承租亚洲广场大楼2楼的「五铁秋叶原」却于105年1月底终止合约、结束营业,中信人寿几乎没有收到原本国宝服务承诺的租金。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中国信托人寿在2015年10月标下亚洲广场大楼2楼时,当时挑选了4家鉴价公司估价,但却没对董事会完整呈现4家鉴价公司估价差异原因,且排除对公司有利的估价,选择比较高的价格,让公司损失1亿多元。而金管会在104年对中国信托金控一般业务检查,发现其子公司中国信托人寿以高价买下亚洲广场2楼,似乎有利于国宝服务,因此移送检调。

但因为中国信托人寿已被台湾人寿合并,保险局根据起诉书内容,针对台湾人寿进行行政惩处,依照保险法中对于保险业内稽内控规范,处以最高罚款600万元,金管会也要求台湾人寿需针对内部相关失职人员作惩处。目前台湾人寿跟国宝服务双方正在诉讼中,台湾人寿正向国宝服务讨积欠的6000多万元租金。银行局也表示,这次只是针对寿险公司部分作行政惩处,针对中信金控是否涉及弊案部分,会再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