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打凹11月女婴头颅心脏裂伤亡 母法院求情判决出炉
狠父打凹11月女婴头颅心脏裂伤亡 母法院求情判决出炉。(图/报系资料照)
梅林姓男子因经济问题心情不佳,竟把11个月大的女儿当出气筒,手脚并用重击女儿头、胸,导致女婴颅内骨折、出血,庄姓母亲发现紧急送医,女婴仍伤重不治,桃园地院法官29日宣判斥本应处最严厉之刑,考量家人帮求情,依家暴杀人罪重判林男18年,即使假释另2名稚子已有自卫能力,全案仍可上诉。
23岁林姓男子去年4月23日清晨,不满11个月大的女婴哭啼,情绪失控,多次徒手搥击女儿头部及胸部,在厨房泡牛奶的林妻返回房间,发现女儿奄奄一息,紧急送医,无奈小小身躯受不了重击仍宣告不治。
林妻一度供称女儿不慎从床上跌落撞到头,但检察官会同法医解剖相验,发现女婴不但颅骨骨折出血,心脏、肝脏也有挫裂伤,才追出狠父施暴,林父坦言因经济问题和父亲发生冲突,返家听闻婴儿哭闹不休,才会失手打死女儿,头、胸分别打了4至7下。
庄女则证称泡完牛奶回房间才发现小女儿脸色铁青,连忙送医,强调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否认动手。两人的4岁大女儿全程目睹,证称妈妈去泡奶,还说爸爸不只用手打,更用脚踹,一度被列为嫌疑人的林妻获不起诉处分。
桃园地院合议庭29日宣判时指出,林男虽辩称没有杀人意图,但对象是年仅11个月大、没有反击能力的女婴,认定有杀人不确定之故意,法官并强调,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价,都该受到尊重与保护,尤其父母更应该保护孩子,林男却只因情绪不佳,就出手狠捶毫无承受能力的11个月大女婴,手段十分凶残,本应处以最严厉之刑,考量林男的爸爸、岳母等家人在法庭上求情,且2名稚子已被社会局安置,虽未判林男死刑或无期徒刑,但18年的刑期就算能假释,林男2名稚子也已长大、有自我防卫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