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爸抓狂「猛捶头胸」11月女婴颅内出血惨死 手段凶残重判18年

桃园市林姓男子去年4月间情绪失控徒手重捶11月大女婴惨死,地院29日重判18年有期徒刑。(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林姓男子去年4月间因与父亲起争执后心情不佳,听到11月大女婴哭闹,情绪突然失控徒手重捶女婴头、胸等处,导致女婴颅内骨折出血等多重器官裂伤休克不治,检方家暴杀人罪嫌林男提起公诉,桃园地院以林男以可预见女婴死亡,但仍下手之重且手段凶残,以成年人故意对未满12岁儿童杀人罪,重判18年有期徒刑,本案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25岁的林姓男子与20岁的庄姓女子于2018年5月生下1名女婴,去年4月23日上午7时许,女婴在房间内因哭闹不止,林男听见女婴哭闹突然情绪失控,徒手抓其女婴猛搥头部胸部等处,女婴被捶打后停止哭泣,在女婴身旁3岁姊姊看到女婴脸色发青赶紧叫妈妈,当时在厨房牛奶庄女,赶紧查看发现女婴呼吸微弱急忙送医,但到院前已无呼吸心跳,医护人员虽急救后但还是宣告死亡。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质疑女婴死因可疑,法医相验后查出女婴颅内骨折且有出血、心脏肝脏挫裂伤等多重器官损伤导致出血性休克致死,林男在侦讯时坦承当天因与父亲争执情绪失控捶打女婴之事实,但否认有故意杀人之意图,医院则出示女婴病例,女婴体重约8公斤,但林男却用力搥击头、胸等处,主观上具有杀人之意图,市府社会局则提供林男曾有家暴儿虐纪录佐证,检方23日侦结依家暴杀人罪嫌提起公诉。

地院合议庭29日判决林男18年有期徒刑,合议庭强调,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都该受到尊重保护,尤其身为父母本应保护孩子,林男却因情绪不佳,就狠捶年仅11月大、毫无承受能力的女婴,手段十分凶残,本应处以最严厉之刑,考量林男父亲、岳母家人法庭上求情,另2名稚子已被社会局安置,虽未判林男死刑或无期徒刑,但18年的刑期即使能假释,林男2名稚女长大,有自我防卫的能力。

合议庭表示,林男在法庭上辩称是因情绪失控、没有拿捏力道,主观上并没有要打死女儿之意,但林男明知女婴仅11个月大,根本无力承担重捶,伤害当下可预见可能造成女婴死亡,仍持续出手搥打女婴头部、胸部,已有杀人之不确定故意,因此不采信林男说词

►我该答应女友吗?

【更多新闻

►五杨高架桥下惊见「发黑男尸」 警研判死亡多时

►「公款入私帐,这算公然贪污吧?」网友贴文苏嘉全提告 可受公评不起诉

新冠疫情首波开放境外8名学生抵台 学生同声:感谢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