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敏超/手机充电却招祝融?居家用电多留意
▲养成居家用电的好习惯,电器用品的操作、使用或维护不当,占起火原因的大宗。(图/pixabay)
今年4月底钱柜林森店KTV的一场恶火,夺去了多条人命,也唤起了大众对于娱乐场所安全检查的关心。台湾地狭人稠,居住空间多以住商混合以及集合式住宅为主,且招牌、雨遮林立,一旦建筑物起火,往往容易造成火势蔓延且不易控制的局面,轻者财物损失,重者攸关人命,因此对于用火及用电安全的注意,实不可不慎。
以笔者所承办的相关失火案例中,电器用品的操作、使用或维护不当,占起火原因的最大宗。所谓的电气用品,除了冰箱(冷冻柜)、除湿机过于老旧容易引起线路短路起火燃烧外,部分需要以电源线路与插座相连之用品,诸如打卡钟或行动电源等,却被忽略了,尤其坊间不乏标榜「原厂」、甚至「副厂」为名的手机电池,来历不明,欠缺品质控管,在充电或受热过程中自燃起火的情形也屡见不鲜。要避免上述情形发生,除了定期检视家电用品的状况外,对于这些物品的来源及品质也须加以留意。
至于用火安全部分,则可能出现在香氛精油、蜡烛的使用不当上。除了摆放位置要注意,避免周遭有易燃物,更要注意不使用或暂时离开时,应将烛火确实熄灭。之前曾处理过一个案例是,屋主在家点燃线香,周遭没有易燃物,但屋主外出时,家中宠物在活动时碰触到未经熄灭的线香,进而引发火势。
若因个人疏忽引发祝融肆虐,除了民事上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外,我国《刑法》对于失火罪亦在〈公共危险罪章〉设有处罚的规定,「倘因失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物,最高可处1年的有期徒刑」。所谓「烧毁」,并不需要到完全灭失的程度,只要住宅或建筑物的重要构成部分因烧毁而丧失主要效用就成立。
以台湾目前的居住环境来说,如果失火火势达到房子的主要构成部分或结构烧毁而失其效用时,往往伴随随着相当程度的财物损失甚至伤亡。所以,千万别轻忽日常生活的用电及用火安全。一个看似简单的举动,并养成良好的用电与用火习惯,都是居家安全重要的一环,也可避免一时不慎而铸成憾事。(本文转载自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粉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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