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饭店现「人狗同桌」 食客提抗议被呛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牵狗一起散步,抱狗一起逛街,这样的场景不足为奇,但湖北民众发帖指出,在饭店目睹「人狗同桌」的事件,向服务人员提出抗议还遭拒。对此,多数网友认为,饲主应该尊重其他客人,不能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己家。而律师表示,饭店的放任有损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6月27日,网友「BAOBAO8」发帖指出,他到宜昌某饭店吃饭,刚坐下发现,邻桌美女带一只小狗吃饭,更让人「吃不下」的是,狗竟然用的是人的餐具(下图/取自网路)。他当即向服务人员提出抗议,服务人员却称国家没有规定不准狗和人享用同份餐具,「再说了,别人的狗又不会影响到你的餐具。」

该帖一出,立刻引发网友热议,多数人不赞成「人狗同桌」。有人指出,在家与狗同吃一碗饭,别人管不着,但在公共场合就不行;也有人说,怎么样都要尊重其他客人,不能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己家;还有人建议,外出用餐时,饲主可以自备宠物碗。

宜昌市法制办主任熊文斌接受《三峡晚报》访问时说,近年来因狗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之前曾经有饲主人载狗进入某单位遭遇警卫阻挡,狗跳下车吓死了警卫,最终饲主赔偿20万元(人民币)。「公共场所不管好宠物,不仅对公众造成影响,对自身也不利。」

律师陈守邦则指出,依照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经营者的放任,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另外,宠物与客人同桌共食,对消费者人身安全也构成了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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