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台26条 台师西进政策更完整

厦门实习导师点评台湾学生的实习日记。(中新社资料照片

去年2月大陆推出「惠台31条」,今年11月又推出「惠台26条」,不少台师表示未来西进政策更完整。

首先,过去台湾教师西进大陆签订合约时,只能用港澳台人员专用版本,去年大陆推出「惠台31条」,许多单位聘用台籍教师已采用与大陆科研人员、教师同样的合同版本。

其次,「31条措施」中的第3条(在大陆注册的台湾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大陆注册的独立法人,可参与大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台籍科研人员还可担任负责人),加上「26条措施」的第21条(台籍教师等专业人员可以同等参加级别职称评审),使得台籍人才可以将先前在台湾的科研项目成果继续在大陆发展,这对台湾专业技术工作者有很大吸引力

值得一提的是,第21条的适用范围除了大学,还扩大到了公立医院高科技企业,等于大陆将触手也伸向台湾医界和高科技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台籍教授林承铎很务实地表示,对台籍教师及专业人员来说,在大陆最优惠的就业条件就是「无差别就业」。一旦台籍教师、专业人才不再受到「异样看待」,免去冗长的认证过程,也就会待在大陆长久发展。

毕业东海大学政治学系广西首位获得事业编制的台籍教师王孟筠,对「26条措施」中的台湾教师级别职称评审、公派留学等同等待遇特别有感。在大学任教的几大主轴便是教学、科研、职称评定等,王孟筠说「26条措施」中的第21条「简直直击『痛点』!」

广州暨南大学台籍学生谢建鋐打算毕业后留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生活。这是大陆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想在这里站稳脚跟就必须提升自身竞争力,因此能和大陆学生一样享有公派留学的机会,对青年开阔视野、未来发展很有帮助。

他也注意到第18条「购房资格与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这条措施让他更安心扎根大陆,也更有意愿留在粤港澳大湾区生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