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我方没有特定立场:双方没有歧见还需要仲裁吗?

▲台日外交谈判,李大维:保持模糊很重要。(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季节

「冲之鸟」是岛还是礁?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表示,对于冲之鸟是岛屿还是岛礁的认定,「尊重联合国大陆礁层界限委员会(CLCS)的决定」,在决定未出炉前,政府法律上没有特定的立场

外交部长李大维则说,此事牵涉国际争端的解决,台湾是国际社会的一份子,必须负责任,遵守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定是我方的原则。李部长还说,任何外交谈判上,保持模糊有时候是非常重要的。

对比马政府坚守「冲之鸟」是礁而非岛主张新政府对保障我国渔民权益之轻忽,简直令人瞠目结舌。冲之鸟是岛还是礁的差别在于,若是前者,则从冲之鸟向外的方圆两百浬内,外国渔船非经日本同意都不能任意进入捕鱼,而若是礁,这个数字将减为12海浬

国际法看,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1和3款,以及第60条第8款的规定,冲之鸟在海水涨潮时只有相当于3块榻榻米大的面积能浮出海面,也没有淡水,自1987年来更是靠日本不断以人工方式扩建维护,才能避免被淹没。这样的地方,当然不是在自然而非人工情况下可以让人类生存的,所以不是岛。

当然在日本的立场,自然要尽力争取国家利益,于是设法钻海洋法公约漏洞,依然主张该处是岛。于是因为双方认知不一,发生冲突,我国渔民进入该处方圆两百海浬内就被日方扣押。

日本当然也希望它的主张早日为国际承认,于是向联合国大陆礁层界限委员会申请。但该会尚未对日本的所有主张做出决议事关国家利益,日方申请后韩国、大陆都不断向该会表态,主张该处是礁不是岛,可是我国呢?先撇开世界上其他国家不谈,如果冲之鸟礁争议仅围绕在我国和日本间,日本一贯主张是岛,而本来因为我方主张是礁,所以认知不一,才需要国际仲裁

可是如果今天我方政府都表示「没有特定立场」了,换言之也就是不明确反对日方主张,那么面对只有一方明确提出主张,另外一方没有意见案子,试问判决结果会更倾向哪方?一个双方没有歧见的案子,还需要仲裁吗?

外交谈判上需要的模糊空间,不是一开始就无限撤退到毫无立场,而是不让对方得知己方退让的底线。通常是双方一开始都先暗自画好底线,各自以强硬的立场捍卫己方利益开启谈判,再逐步妥协各字退让最后找到平衡点。除非是战败国签城下之盟,否则没有一开始就表示毫无立场的。一开始就明确表达立场,尚且可能需要部份退让来达成平衡,何况是一开始就摆明无所谓的,岂不更让对方予取予求?

捍卫渔民权益无分蓝绿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民进党立委黄伟哲对新政府如此模糊的态度,也表达不满。新政府由马政府的坚持捍卫我国渔民立场的「是礁非岛论」退到「没有立场」,究竟是有甚么不得已的苦衷呢?有无人民不可得知的对日「黑箱交易」?令人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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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节,台大政治硕士,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