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灵骨塔诈骗1.4亿 主嫌判10年、强制工作3年
基隆竹联帮组长许颢瀚及黄胤庭联手虚设公司,以收购灵骨塔名义诈骗数十人遭判。(翻摄照片/陈彩玲基隆传真)
诈骗成员依每月业绩总额分得20%至25%不等业绩奖金,其余由主嫌分配支用。(翻摄照片/陈彩玲基隆传真)
基隆竹联帮组长许颢瀚及黄胤庭联手虚设公司,以收购灵骨塔名义诈骗数十人,得手数亿元,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等罪,判处黄有期徒刑10年、许有期徒刑8年6月,另19名共犯则各处1年至9年不等徒刑。
许颢瀚及黄胤庭2018年4月起分别设立钛和、聚亿、庆成、全盛等人头公司对外行骗,以收购殡葬商品名义接触被害人,先用「税金」、「无主墓迁葬费」或加购骨灰罐搭售,才进行交易等话术,诱骗被害人预先交付款项,陆续诈骗70人,总计得手约1亿4000万元,诈骗成员依每月业绩总额分得20%至25%不等业绩奖金,其余则由黄、许分配支用。
法官调查,黄、许诈骗手法大致相同,均让被害人签署内容空白的买卖受订单,并给予骨灰罐提货券,制造双方有交易假象,以规避诈欺责任,实际上,买卖受订单并未记载购买品项及数量,不符合买卖交易常情,此外,有警方搜索扣押的契约文件、帐务资料及手机通讯纪录等证据,证实2人及其成员具诈欺犯行。
法院审理后,法官认定,黄胤庭犯发起、主持、指挥犯罪组织、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及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罪,共66罪,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追征犯罪所得价额,并应于执行前强制工作3年;许颢瀚犯诈欺取财罪、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及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罪,共28罪,其中1罪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其余27罪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追征犯罪所得价额。
另外,19名诈骗成员则依诈欺取财罪及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等罪各别处1年至9年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