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強制換補休、未滿一小時不算…其實都違法!5大常見錯誤帶你破解

即便是工读生加班,根据《劳基法》规定,加班费有固定的计算基准。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加班费怎么算?月薪、时薪加班费,以及平日、假日上班加班费计算方式有何差异?上班族免不得会遇到赶工需要加班的时候,有些产业性质则迫不得已须常态加班。依照《劳基法》规定,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还在上班,公司就应给付加班费给你,但大家口中常说的乘以1.33、1.66是否正确?排班出勤的劳工也能领加班费吗?

事实上,加班费计算方式有不少小眉角,实务上也常有老板不懂正确计算方式而触法受罚。避免被凹无偿加班、薪水权益受损,《518职场熊报》小编帮你整理了各加班类型费率让你一次搞懂加班费计算方式,也附上5个常见加班费错误计算类型、加班费计算图表让你一键下载。

一、《劳基法》规定加班定义?和正常工时又有何差异?

由于变形工时较复杂,以下只讨论月薪、时薪制劳工的加班情形及加班费计算方式。‍

根据《劳基法》第30 条规定,劳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不能超过40小时,计算下来每月正常工作时数约为174小时(每周40小时x每年52周+ 8小时),这也是多数雇主和上班族约定的正常上班时间。劳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提供劳务,就算加班。

劳基法中也将加班定义为「延长工时」,根据《劳基法》第32条第1项规定,雇主如果需要员工加班,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继续上班,必须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由于台湾多数企业没有工会,必须经过员工个人同意),就能让员工额外提供劳务,但最长一天总工时不能超过12小时(正常工时+加班工时)。

至于加班费,就是雇主应给付给员工这段额外付出劳务时间的费用。

二、《劳基法》加班费如何计算?平日、休息日、例假日、国定假日、特休加班费率总整理

劳动部有提供「加班费试算系统」,其中又分成时薪制、月薪制劳工加班费计算方式,方便一般周休二日(周六、日)的劳工试算,但对于排班制、轮班制即责任制等类型劳工,由于上班时间较特殊较难直接套用计算,可直接往下看排班性质及加班费计算标准。

(一) 加班费计算基础

老板给多少加班费才合法?根据《劳基法》规定,加班费有固定的计算基准,雇主给劳工的加班费必须不低于此计算结果才合法。

时薪制劳工

加班费计算相对单纯,老板和你约定的时薪就能直接做为计算基准。例如:工读生新人妹时薪为180元,加班费基准就以180元来计算。

月薪制劳工

计算加班费前须先将你的每月工资除以约定工时240小时(每个月30天x每天上班8小时),得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做为计算基准。例如:上班族小班和老板约定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可领到的月薪为35,000元,则平日每小时工资额为四舍五入后为146元。

(二) 平日(工作日)加班费计算方式

排班为正常工作日,上满8小时候又继续上班就属于平日(工作日)加班,加班费计算法规来源为《劳基法》第24条第1项规定,因此:

平日工作8小时以内

为法令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没有加班费)

平日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

即平日上班到第9、10小时,加班费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1/3以上(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1.34倍x加班时数)

平日延长工作时间第3、4小时

即平日上班到第11、12小时,加班费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2/3以上(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1.67倍x加班时数)

平日延长工作时间第4个小时以上

超过一天总工作时数上限12小时,违法,除非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必须再延长工时才能加班,必须给员工补休一天,加班费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时薪2倍(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2倍x加班时数)

(三) 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方式

排班为休息日,当天应放假一天,如果出勤上班就属于休息日加班,加班费计算法规来源为《劳基法》第24条第2项规定,因此:

休息日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

即休息日上班第1、2小时,加班费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1又1/3以上(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1.34倍x加班时数)

休息日工作时间第3-8小时

即休息日继续上班到第3-8小时,加班费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加给1又2/3以上(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1.67倍x加班时数)

休息日工作时间第9-12小时

即休息日继续上班到第9小时以上,除了加班费外要照给本薪,因此加班费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加给2又2/3以上(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2.67倍x加班时数)

(四) 例假日加班费计算方式

由于一例一休规定,例假日必须强制让员工放假,如果出勤就是违法!但按照《劳基法》第40条规定,当发生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时,雇主认为有必要请员工在例假日出勤上班,才可要求员工去公司上班,否则可开罚2-100万罚锾。

在例假日合法上班的情况,雇主除了事后要给员工补假,由于当天上班已破坏员工休息时间,依照《劳基法》第39条规定,无论出勤多久都至少要给一天薪水,也就是只要出勤1分钟就算加班,加班费要加倍发给。

例假日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合法、违法加班)

以月薪制劳工而言,例假日上班无论1-8小时,加班费都要额外多给1天薪水(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1倍x8小时)

例假日工作时间第9-12小时(合法加班)

例假日上班第9小时以上,合法情况除了加班费外要照给本薪,因此加班费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乘以2倍计算(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2倍x加班时数)

例假日工作时间第9、10小时(违法加班)

例假日上班第9、10小时,依《劳基法》第24条第2项规定,加班费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1又1/3以上(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1.34倍x加班时数)

例假日工作时间第11、12小时(违法加班)

例假日上班第11、12小时,依《劳基法》第24条第2项规定,加班费为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1又2/3以上(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1.67倍x加班时数)

(五) 国定假日加班费、特休加班费计算方式

国定假日依法为休假日,劳工应休息不需出勤上班,若雇主经过员工同意在国定假日上班,依照《劳基法》第39条规定,由于劳工已经无法充分运用假日,加班费要加倍发给,也就是说只要员工有出勤,老板就额外多给1天薪水当作加班费。以上算法与例假日违法上班的加班费相同,唯一不一样的地方是,老板不需要另外给予员工补假一天。

另外,特休假为劳工排定的休假日,若已排好又经雇主要求同意出勤加班,在没有销假的情况下,同样依《劳基法》第39条规定也要算加班费,计算方式和国定假日加班费相同,因此以下合并一起说明:

国定假日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

以月薪制劳工而言,国定假日出勤上班不论几小时都算8小时,劳工一律可拿到1天工资(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1倍x8小时)

国定假日工作时间第9、10小时

按照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1/3以上(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1.34倍x加班时数)

国定假日工作时间第11、12小时

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2/3以上(加班费=平日每小时工资额x1.67倍x加班时数)

三、加班费计算方式常见5大错误

加班费计算常见错误1:加班强制换补休

经常有民众询问「公司可以规定加班只能换补休吗?」,对此,劳动部表示,依照《劳基法》第24条规定,上老板应该优先给加班费,除非劳工加班后自愿放弃领取加班费,希望择补休,才能将员工加班时数换成补休时数。

也就是说,老板不能片面要求员工加班费一律换补休,否则属违法。

加班费计算常见错误2:用本薪或底薪计算加班费

这类错误在薪资名目较复杂的月薪制劳工中时常发生。加班费计算基准应用「每月工资总额」,也就是雇主经常性发给且符合劳务对价的报酬,包含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夜班津贴、职务加给等薪资项目都要计算在内,非固定的奖金如三节奖金、生日礼金、旅游补助、分红等就不需计入。

因此,加班费计算基准应用「全薪」计算平日每小时工资额。若只用「底薪、本薪」计算,劳工加班费将会少领很多,雇主也会因此违反《劳基法》第24条规定。

举例来说,小班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可领到薪资包含底薪30,000元、全勤奖金2,000元、职务加给3,000元,则小班应用月薪35,000元来计算平日每小时工资额,不能只用底薪30,000元来计算。

加班费计算常见错误3:未按分钟计算,加班满1小时才给加班费

只要有加班事实就要算加班费,如果雇主规定加班未满1小时不给加班费也属违法!劳动部说明,雇主给付给劳工的薪水应计算至「分钟」为止,因此加班费计算也应比照用「分钟」计算。例如:加班18分钟,就用18/60小时来换算实际加班时间,再用《劳基法》第24条加班费计算标准来算出应领加班费。

加班费计算常见错误4:加班费用1.33或1.66计算

常听大家口耳相传加班费用1.33、1.66来计算即可,但这样会有少算的可能!实际上,根据《劳基法》第24条规定,延长工时的时数必须按照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1/3(=1.333…)或2/3(1.666…)「以上」,因此,老板或人资在计算加班费时,如果把小数点后第3位舍去就一定会少算。若改为乘以1.34、1.67计算则不低于劳基法标准,绝对不会错。

加班费计算常见错误5:未给休息日加班费

这类错误较常发生在排班制劳工或按日、按时计酬的劳工身上,雇主以为临时、计时人员就不需要给足一定的休息日,导致休息日出勤上班劳工只能到正常薪资薪水。

正确来说,由于劳动基第36条第1项规定,劳工每7天应有2天休息日,其中1天为强制放假(不能加班)的例假日,另1天为休息日(可以加班),避免劳工连续上班超过6天过于劳累。因此,雇主若排劳工在休息日出勤上班就算「加班」,必须按照《劳基法》第24条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标准来发给加班费。

四、老板没给加班费罚则是多少?雇主违法该如何检举?

看完以上说明,你是不是也对加班费规定及计算方式比较清楚了呢?依《劳基法》第79条及第80-1条规定,雇主未给或少给加班费,可被处2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且公司和负责人名称还会被公开。

下次拿到薪资单,不妨赶紧对照本文,确认你的加班费是否少拿或算错。若不是很确定雇主是否违法了,也可先拨打劳动部1955免费咨询申诉专线先咨询自己的权益是否受损。平常加班时也应留下加班工作事实证明,如排班表、打卡纪录、工作纪录或工作交办截图等,若雇主是刻意不给加班费的,也能准备好相关证明直接向1955或工作所在地劳工局检举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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