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换补休1比1计算 蒋万安:劳工会恨死你们
立法院临时会9日处理《劳动基准法》部分修文修正草案,展开「不断电」表决战,并于深夜11时许二读通过民进党版再修正动议,新增《劳基法》第32条之1,劳工延长工时或休息日加班,依劳工意愿选择补休,并经雇主同意,应依劳工工作时数计算补休时数;补休期限由劳雇双方协商,届期或契约终止未补休之时数,应依延长工时或休息日工作当日之工资计算标准发给工资。
蒋万安不满表示,民进党团再修正动议版本,依「实际加班时数」而非「加班费乘数」计算补休时数,且补休期限由劳雇双方协议,双方可约定3、5年期限,恐让劳工拿不到加班费,补休也可能遥遥无期。
此案二读通过后,几乎定案,就等议事人员宣读三读。蒋万安怒批,补修应依延长工时或休息日工作当日之工资计算标准发给工资,这样1比1对劳工朋友不公平,是给资方不给加班费的巧门,「劳工朋友会恨死你们」。
▼立法院临时会彻夜审劳基法,立委在议场座位上休息。(图/记者季相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