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做功德? 逾1成劳工从未领到加班费或补休

据劳动部今天公布调查指出,2022年劳工近一年延长工时后每次均有领到加班费或换取补休占84.1%,曾经没有领到加班费或换取补休占15.9%,其中从来没有或经常没有领到加班费或换取补休超达10.1%。(报系资料照)

据劳动部今天公布调查指出,2022年劳工近一年延长工时后每次均有领到加班费或换取补休占84.1%,曾经没有领到加班费或换取补休占15.9%,其中从来没有或经常没有领到加班费或换取补休超达10.1%,双双创下近3年新高。

劳工生活及就业状况调查指出,有加班的劳工中又以不动产业有20.4%从来没有或经常没有领到加班费或换取补休最高、出版影音及资通讯业以20.2%次之,支援服务业以18%再次之。

调查发现,从来没有或经常没有领到或换取主要原因为「规定非责任制可申请,责任制不可,告知我的工作是责任制」达32.7%,而「规定可申请或不清楚其规定,同事无申请,自己也不申请」以19.4%次之,「规定可申请,但自己不在意或不计较而懒得申请」以18.2%再次之,但也有11.9%「规定加班不给付加班费也不补休」。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依劳基法规定,只要有加班事实就应给付加班费,除非征得劳工同意才能换取补休,如果雇主未给付劳工可申诉,查明属实将要求限期给付、公布雇主姓名并开罚2万至100万元罚锾,将与职安署协调列为检查重点。

调查也指出,劳工近一年曾在下班后接获服务单位以电话、网路、手机 App 或 Line 等通讯形式交办工作占25.2%,且当下即执行工作者占14.6%,黄维琛提醒,现代社会雇主难免会以通讯软体等联系劳工,如雇主要求劳工当下工作则应视同工作时间、应做好纪录并给付工资,若未给付也可处2万元至1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