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房市 地方倾向提高税基

六都房屋税率

立院财委会3日排审有关囤房税「房屋税条例」修法,但并无结论择期再审。不过,财长苏建荣承诺,针对修法评估,包括非自住住家最高税率3.6%调高可行性、单一自住税率1.2%调降的冲击、现行囤房税机制实施情形等,三个月内约在2022年1月底前提出报告。据了解,地方政府较可能以提高税基取代提高房屋税率措施。

苏建荣同时允诺,目前针对1,734个囤房大户租赁所得查核专案,预计执行至明年3月,财政部预计在明年4月中左右将查核成果送交财政委员会。

立法院财委会3日审查「房屋税条例」修法,由于朝野立委版本众多,最终决定择期再审。各党团立委已取得共识,不再坚持房屋税「全国归户」,改为各县市政府自行评估,因实务上房屋税很难采全国归户,若民众从自住房屋转为非自住,即需重选全国房屋适用自住优惠者,行政施行上明显有难度。

苏建荣表示,囤房税不是解决高房价的万灵丹,要有很多配套,包含利率、资金回流、成本面的问题,并非财政部可独力解决的,财政部愿意在税制方面去评估。

因应立院决议,苏建荣承诺会通盘检讨房屋税制,近期将洽询各地方政府讨论打击囤房健全房市工具,例如提高房屋税非自住最高税率3.6%可行性、调降单一自住税率低于现行地板1.2%税负,还有提高房屋标准单价等因应措施,惟自住税率调低,恐冲击地方财源,因此会听取地方意见。据了解,财政部日前曾邀四个县市政府沟通,地方政府都反对调高非自住最高税率3.6%,同意以提高单价调整税基为主要方式。

财政部表示,我国房屋税计算方式为「房屋评定现值」x「房屋税率」,所谓房屋评定现值为「房屋标准单价」乘上地段率与折旧率等。因应财政部发函,地方政府如澎湖、金门、桃园、宜兰等四县市近期已主动提高房屋标准单价作为替代措施。

我国各县市房屋标准单价自1984年以来,有19个县市调幅都在一倍以下,但1984年以来各县市房价早已飞涨三至五倍、甚至涨十倍情况,显见标准单价调涨一倍与市价走势明显不符。

我国房屋税仅台北、宜兰非自住房屋有适用到最高税率3.6%,其余20个县市皆低于2.4%,另降低自住税率也须寻找替代财源,其可能性较低。官员指出,若多数地方县市皆无意调整房屋税率,将要求地方政府以适度提高房屋标准单价取代调整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