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泄被害人姓名争议后 再查海大教授摸私处、邀性爱案

监察委员高凤仙。(图/取自监察院网站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监察委员高凤仙才因为外泄遭性被害人姓名,引起外界哗然之后。在海洋大学日前教授教授承认曾对女生亲吻、袭胸、触摸私处,但学校评会却裁定不构成性骚扰一案上,高凤仙24日也宣告介入调查

海洋大学一名助理教授,邀约女学生外出后企图性侵害,在女生向学校性评会告发后,该教授也坦承有亲吻、袭胸、摸私处、性爱邀约等行为,但最终却判定不构成性骚扰,这让女学生气得基隆地检署提告,又透过媒体报导,才惊动教育部;而监察委员高凤仙也介入调查。

其实,高凤仙处理多项性侵害陈情案辅仁大学先前的性侵案,王姓男学生性侵学姊一事于今年1月底,新北地方法院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处3年6个月。这起事件社会掀起讨论,占据诸多媒体版面,让监察委员高凤仙也介入调查;不过,今年8月由她署名的调查报告出炉,竟出现被害人名字,被外界批评有泄密、造成女学生二度伤害。

尽管监察院立即修改了报告内容,将「被害人」改为「A女」,但早已来不及,调查报告已流传多时。另外,当时辅大女学生向监察院检举函中也写到高凤仙查案的过程,指出高凤仙早有预设立场进行访谈,「高监委于访谈过程中,对于辅大校方企图扭曲事实,以卸责及教育部调查程序正义情事不予彻查,反之随之起舞」。

检举函也指出,高凤仙在105年11月2日到辅大进行调查当天,迟到1个多小时,延误了调查访谈的时程,且在访谈辅大校长副校长学务长等14人,只用了不到4小时时间,最后以晚上有饭局为由匆忙离开。

对于在报告中暴露了被害女学生的姓名,高凤仙则解释,只有在「注解处」,且内容是当初女学生男友贴出的内容,早已经是公开的讯息,且女学生有签署同意书,同意网路媒体转载性侵案相关内容。至于有人向监察院检举此事,高凤仙则说,监察院从善如流,把名字改成「A女」,她也向该女学生表达歉意

如今,高凤仙再次介入性骚扰相关案件,她表示,在检视海洋大学性侵案的相关资料后,认为疑点甚多,有厘清真相之必要,所以从24日申请自动调查。

高凤仙表示,本案调查重点为:陈姓助理教授有无性骚扰或性侵害女学生?学校及相关人员有无依规定通报性平会及调查小组之组成是否合法?海洋大学及其性平会有无偏袒、不公或处理违失?女学生有无因本案而学业延宕、罹患忧郁症或受到二度伤害?教育部有无善尽督导责任

即便先前有传出泄漏被害人姓名的情形,高凤仙这次则强调,监察院希望有关单位公平处理本案,勿纵勿枉,保护被害人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