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怀孕需校长签字?高邮叫停市二中规定
新华网 记者从江苏高邮市委宣传部获悉,对于《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 (讨论稿)》引发网络争议事件,市教育局已责令该校停止上述行为,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记者在网友提供的 “高邮市某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的讨论稿”上看到,第三项规定:为了保证正常教学,每学期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师有生育指标,已婚女教师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怀孕,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随后,还列出了不按规定生育者的处罚规定。
近日,一份名为《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的文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文件中提到“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至少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怀孕”,引起众人热议。对此,高邮市第二中学回应称,学校女教师太多,主要是为了课程安排,目前《规定》还在讨论中,并未实行。 (2013.4.25腾讯网)
俗话说得好,女性能顶半边天,这半边天在当下的社会进程中来看,所占的范围是越来越大、越来越广,但是随处可见的性别歧视,还是让这半边天在很多时候内心极度抑郁。
学校出台文件,要女教师怀孕前要书面申请,在通过学校行政会议之后,甚至还要伟大的校长签字,最后才能怀孕。真是不明白,自己家的私事怎么成了全校领导的公事,还要被摆在办公桌上大肆讨论,是这些人过分开放,还是笔者自己过分老套。
女性怀孕是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国家的大事,通过如此多的繁文缛节来规定怀孕时间,不管对谁来说都是一个心里的坎,女性同男性一样享有各项平等的权利,甚至因为女性的特殊性,还应当对女性给予更多的照顾,但是当事学校却单方面为了学校的发展,用条文规定女性生育时间,实在有点可笑!
霸王条例横行的不止是在校园里面,在更多的企业里面此类歧视比比皆是,一些女性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不得不推迟生育的年龄,最终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这些都是在当下需要给予关注的地方,若不是这一次需要校长签字才能怀孕的事件曝光,此类违法事件还会以正常的姿态在社会上横行很久。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越来越关注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保护,是否享受了相应的权利,而四处频现的霸王条例只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下中国的某些制度还应当继续完善健全,用制度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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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高邮一论坛上贴出该市第二中学草拟的一项生育规定。记者浏览该帖发现,该暂行规定中,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提出书面申请,由校长签字后才能怀孕,否则除了享受不到正常的生育补贴外,还要面临取消先进称号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