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痛却要加强阴部经络调理? 22岁病女被按到「怀孕」

▲22岁女控推拿师趁机性侵。(示意图/CFP)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22岁女子小惠化名指控找推拿师推拿时,被以「全身经络调理」、「加强阴部按摩」为由,趁机性侵得逞,事后还因此怀孕,但法官审理相关事证后只能证明两人不是情侣,但是否有强迫无从证实,也没有其他有力证据,因此判决无罪。

据判决书,小惠指控,2015年间11、12月间脚痛陈姓男子经营的推拿馆治疗,接受包含背部、腿部、及阴部的妇科全身调理,在按摩过程中却恣意揉胸,还建议她脱去内衣裤,穿着浴袍,后来更以「手指无法调理阴部经络为由,须以生殖器调理」、将身体废物代谢为由对她性侵,隔年5月又以相同调理过程再度对她性侵得逞,过了1个月经验孕棒检测发现怀孕,因此提告。

对此,38岁的陈姓推拿师反驳,说和小惠发生性行为是两情相悦,女方曾在2015年间到他的推拿馆工作,两人因此产生感情,小惠也曾因为跟家人吵架搬到推拿馆和他一起睡觉,确实曾发生过关系,但从没以治疗为由性侵,且调理室没有门扇遮蔽,只有拉帘外面的人可随时进来。

此外,LINE对话纪录显示,两人对话内容多是谈论经络调理、工作及生活琐事,虽然小惠发现怀孕后传「我不会放过你的,我要报警司法途径」、「你这个人面兽心的变态,把我搞到怀孕」、「你这个不要脸的人」,又传「只怪我当初相信你,才被你多次性侵得逞」等语,但推拿师则回 「请你不要用性字眼,一切毕竟情同意和」。

陈女事后在LINE怒呛陈男。(示意图/记者李佳蓉摄)

合议庭法官认为,两人虽然确实不是男女朋友,但现今社会男女间发生性行为并非以交往关系为前提,不能因为没有交往就认定性侵,且女方没有其他有力证据,仅以片面之词无法定罪,因此判推拿师无罪,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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