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票助鼎兴诈贷37亿 12牙医遭起诉

台北地检署今侦结鼎兴集团贷案部分案情,除依银行法起诉负责人何宗英并求刑20年,另起诉12名牙医师,并以牙医师犯后态度不佳,对造成金融秩序紊乱不以为意,请求量处适当之刑。

北检指出,何宗英等17人涉犯银行法以诈术使银行交付财物罪、刑法诈欺罪、伪造私文书商业会计法,其中何宗英对鼎兴集团负最终营运责任,竟因弥补资金缺口,诈欺银行322次、得款37亿7488万7400元,严重冲击社会经济秩序、破坏金融体制,犯后多所狡辩,对贷款流向交代不清、推诿责任,恶性重大,具体求刑20年。

检察官起诉12名出借何宗英集团支票牙医师,包括吉欣牙医诊所医师王吉清、诚良牙医诊所医师王诚良百杰牙医诊所医师谢维毓、坜新医院牙科部医师王宏仁圣保禄医院牙科部医师吴劲翼、若瑟医院牙科部医师郭明忠赖胜治曹玉慧张国俊,幸福牙医诊所医师郑俊国板桥诚品牙医诊所医师廖克文全美牙医诊所医师阮议贤

起诉指出,王吉清等人贪图高额借票报酬或图得鼎兴提供的不实交易发票报税或受人情请托,签发超过其等清偿能力的支票,借票总金额达3亿5211亿元,甚至配合在不实合约上签名,使银行误信鼎兴与牙医诊所有交易事实,且鼎兴提供有良好社经地位的牙医师所签发或背书的支票而同意放款。

检察官认为,12名牙医师为诈贷案中不可或缺的角色,犯后竟不思悔悟,对其等引发之紊乱金融秩序犹如同借票当时不以为意,犯后态度不佳,依银行法帮助以诈术使银行交付财物及帮助诈欺罪起诉,请求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