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陆制卫生棉却标示「台湾制」 负责人辩「这理由」竟判无罪

高雄地方法院。(本报资料照)

高雄某生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控包装以Taiwan等字眼,企图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台湾制造,检方依虚伪标记罪嫌起诉陈姓负责人。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厂商在实体、网路通路页面,都有标注卫生棉产地,判陈男无罪。

判决指出,某生医科技公司在台销售卫生棉商品,均在大陆制造,2020年间,检调曾查获该公司伪造产地,陈姓负责人当时供称「中国包装厂疏失,没贴上产地标签」获得检方采信,最后以无犯罪意图不起诉处分。

事隔2年后,陈男再被检调查出涉嫌产地标示不实,这批大陆制卫生棉进口时,被海关发现货物包装仍写「Manufactured by…」、「Kaohsiung」、「Taiwan R.O.C」等足以让人误信该等卫生棉的原产地为台湾字样,陈姓负责人再被检调依妨害农工商罪嫌送办,侦结依虚伪标记罪嫌起诉陈姓负责人。

当时该公司也发出声明强调,主要因为合作制造厂商生产包装疏失,公司管理上未能及时明察,导致标签不符合销售规定,但事发后公司已坦诚疏失进行违规罚款及商品修正与销毁。问题商品为产地英文标示不全,为符合台湾中标法法规,故请代工厂商于进口前进行中文标签修正张贴,行销多年以来一直正确标示产地,绝无欺骗消费者行为等内容。

高雄地院审理时,陈男喊冤,称这批卫生棉进口到台湾就沿用旧包装袋,但会加上标签,在通路上也会明确写说是中国生产,货物外箱都有标注「Made In China」原产地讯息,没有欺骗消费者,且是因于疫情期间无法派工作人员前往监督,如果在海关看到有漏贴标签,就会由台湾同仁印制标签贴。

法官勘验卫生棉,包装袋均以英文标示商品名称、成分、注意事项、保存期限、制造商、联络方式等资讯,未有中文标示,但实体、网路等销售通路上的商品,确实有贴标签注明。

法官认为,陈男于上案不起诉后,有着手进行卫生棉包装,此次因包装来不及改版,续用旧有包装再以中文标签黏贴方式,纵有便宜行事心态,仍无法认定他有欺骗意图,综合检方事证,判陈男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