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会示警境外保单5风险 16年半移送检调40件
由于境外保单近期再度于网路上流窜,金管会再度出面示警,提醒民众切勿购买不肖业者以资产管理或财务顾问公司等各种名义,在社群媒体、网路推荐招揽未经核准的境外保单,应选择经金管会许可设立的保险公司,并透过合法管道购买保单。
保险局主秘古坤荣表示,由于签发境外保单的公司,为未经金管会许可设立可在台湾境内经营保险业务的外国保险公司,其发行的保险商品亦未经审查通过,消费者若购买此类俗称的境外保单或地下保单,可能会面临五大风险。
首先,民众购买境外保单若遭逢保险理赔纠纷,需自行接洽外国保险公司,且可能无法获得妥善处理,面临求助无门困境。其次,境外保单多以英文书写或为中文译本,资讯可能不透明,导致消费者无法充分了解保险契约内容。
再者,发行境外保单的保险公司不受台湾保险法规范,无法获得保险安定基金相关保障。同时,不肖人士可能提供虚假的境外保单,消费者在难以辨别真伪的情况下,可能面临被骗取保险费的风险。
最后,境外保单不被台湾法律承认,因此消费者支付的保险费,无法做为所得税列举扣除额,而境外保单的死亡保险金即使已指定受益人,也不适用保险法有关死亡给付不可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规定,可能被计入遗产税。
古坤荣强调,任何人均不能在台湾境内代理、经纪或招揽境外保单,否则将涉及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刑事责任,呼吁保险从业人员及民众切勿以身试法。民众若发现不肖人士招揽境外保单的具体事证,可检具事证向司法单位告发或向金管会检举。
据金管会统计,自2008年起至今年6月底止近16年半期间,接获民众检举或申诉地下保单并移送检调的案件共达40件,其中1件目前侦办中,其余39件有23件被司法单位列参、12件不起诉、4件起诉。而自2022年迄今,并未接获检举或申诉而移送检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