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失扶险存地雷 金管会出2招拆弹

金管会鉴于失能扶助险存在发生率死亡率2大不确定因素,已要求有销售相关产品寿险业者,须在3月底前开会评估费率适足性,若不足需提准备金补强计划。若销售初期有获利,自2020年会计年度起,需全数提列为特别盈余公积、保留在帐上「晴天存粮」。

保险局统计,失扶险自2013年起开始销售,随着保单理赔范围从意外导致失能扩及疾病,在2019年销售创下高峰、当年新契约保费达260亿元。惟此举致使损失率攀高,已有多家公司陆续停售,使去年新契约保费骤降至126亿元、年减达51.54%。

保险局指出,失能险给付条件包括意外及疾病失能,且失能保险金具一次或分期给付等特性,对于特别是疾病引起的失能发生率、以及失能后死亡率,均存在高度不确定性,因此决议祭出2项管理措施因应

首先,金管会已要求签证精算人员于2020年度精算签证报告中,就失扶险长年期有效保单进行准备金适足性测试,寿险业者亦应在3月底前召开保险商品管理小组会议,完成失能扶助险费率适足性评估作业,若有不适足状况,应提具准备金补强计划。

同时,考量长寿风险导致未来年度假设存在不确定性,且因应接轨IFRS 17影响,为维持财务结构健全稳定,金管会要求若失扶险销售初期有获利,自2020会计年度起即应透过提列特别盈余公积方式保留在帐上,以确保业者能稳健经营、厚实清偿能力

王丽惠表示,寿险业自2020会计年度起,应将税后净利中属于销售失扶险的部分,全数提列为特别盈余公积,若当年税后净利不足提列则应于后年补足。后续年度失扶险若出现亏损,便可从先前提列的特别盈余公积中回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