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研院看世界-用强化社会信任系统对抗金融诈骗

只是,当前在防诈上的一个普遍误解是:将诈骗发生的责任归咎于受害者的「贪念」,认为是消费者贪图不当高报酬,才导致被骗破口的发生,此误解让受害者在金钱的损失之外,更要承担被指责贪婪的压力。

事实上,常见的爱心、感情或政府简讯诈骗,受害者本来就不是因为贪念而上当。而即使是假借名人招募投资的诈骗受害者,所希望的报酬率对照不动产增值、或者是美国科技股票动辄数倍的涨幅,诈骗集团所佯称的十多趴报酬,平心而论,并非所谓贪得无厌的追求高报酬。

「高风险、高报酬」,虽然大家琅琅上口,但是害人受骗的并非是对于高报酬的追求,实际上,没有具备足够的风险认知,才是真正受害的主因。

该如何判断每一个金融商品或每一笔金钱交易有多少风险存在其中,已经是所有人都需面对的考验。

尤其,随着技术改变与新媒体发达,不同族群的风险认知落差正随着快速扩大。例如过去习惯领「十八趴」的军公教族群,在面对年金改革推动时,势必得设法因应政府承诺改变造成的收入缺口,所以当他们面对号称十多趴投资报酬的商品行销时,就会因为过去的认知,反而觉得这个报酬率好像合理,而忽略了该商品报酬与当前金融低利环境有不合理落差。

又例如,当年轻世代面对高房价与月光收入时,那些标榜以去中心化形态存在的加密资产,在网红与社群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就算家长与政府不断提醒,年轻人在风险认知上也会产生世代差距,认为老世代不懂网路,所以不知道价值所在,而让虚拟货币成为年轻人盛行的投资标的。但最后,却因为过度信任网路,而让一些诈骗恶徒有机可趁。在风险认知的落差下,一些人原本的风险报酬直觉早已消失;而他们所相信的,事实上只是错觉。

毕竟,人是群体的生物,需要与他人建立关系或者进行合作,来确保彼此的利益得以实现。所以人跟人间、人跟政府间,都需要有一个可信赖的信任系统,也借由这样信任中的制度与价值观,作为彼此互动的基础。而诈骗之所在,正是有恶徒滥用信任,用低伪手法谋取获利,令人不齿。

所以就防诈工作而言,除了强化政府资料查核、严惩不法、以及教育宣导等现有作法外,更重要的应该是强化社会信任系统,补强系统缺失,才能真正降低民众风险评估的失误。特别是以金融信任系统而言,用更稳健的监理来消除民众对于内线明牌的迷信,又或者是进一步落实强化社会安全网,让人民不必担心健保、劳保的给付中断,都是强化社会信任可行的工作。

而面对低利率时代,政府可参酌日本财政投融资(FILP)制度以及多元性建设公债,创造较高报酬金融商品,引导民间资金有机会在政府信用保证下,寻求较高报酬,也都应是可行方法。

面对技术快速变迁,想做坏事的诈骗坏蛋只会愈来愈多,强化防诈,人人有责,而人人更能相互保护,就让我们一起重整社会信任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