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训院看世界-让公股金融 承担政策金融大任
只是,这些向来被泛称「公股行库」的金融单位,虽说在管理面上政府仍握有人事主导权,但极大部分行库在民营化后,就业务而言几乎已经无异于纯民营的金融机构。所以舆论往往会针对营运绩效或资产排名,指责这些公股行库的排名落后,而推论营运绩效不彰。但也常见到当社会需要纾困专案或买水果需要时,这些已经民营化的金融机构就需要回忆起”公共”的身分,承担起更多公益性的角色。
其实,深究这些金融机构之所以为国库署所辖,关键就在于这些股份为全体台湾国民所共有,不论有无购买这些金融机构的股份,台湾全体国民都是这些金融机构的共同股东,当这些机构盈余获利之时,也就是充盈了国库之水位,而若不当损失时,那就是削弱了国民所共有的共同财富。所以,这些所谓「公股行库」的真正责任应该可称为「公股金融」,也就是借由公共持有的股权来对这些金融机构施行公司治理,更应不同于纯民股金融机构以股东获利极大化为目标,让这些金融机构在追求获利的过程中,更可关注金融稳定以及公共利益之发展。
而IMF研究报告也显示,各国公共银行不仅在金融危机时可以发挥稳定金融的功效,甚至在因应疫情下,对纾困放款等项目也都比民营银行扮演了更为吃重的角色。能拥有一个稳定的公共银行体系,对于金融弱势者的保障或者公共政策的达成,都会有正面的助益。所以,如果针对公股金融的绩效评比,也只看每一季获利能力的ROE或ROA,那就是将政府代表国民所拥有的股权,看得跟财团的每一块钱一模一样,那公股金融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
针对我国当前需要的政策金融项目,包括绿能风电的投融资业务、社会住宅的大力推动、甚或国防武力的开发提升等,若能善用公股金融各机构的协力,结合国人对于公股金融的信任,由公股金融带头发行各类金融商品,再递延至民营全体金融机构,带动我国资金流动,建设更好台湾,将是可行也是必行之路。
毕竟,回顾一下,台湾1950年代的土地改革经验,也是在政策上委托土银,办理「台湾省实物土地债券」与「都市平均地权土地债券」等金融创新,才能有效带动金流完成政策。试想,让公股金融联合研发「台湾实物健康照护债券」,有效迎战高龄少子化挑战,那又是多好的金融创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