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思维-气候危机的根本原因及处方

气候危机的特性之一是碳预算是一种存量有限的耗竭性资源,用完就没有了。总碳预算(total carbon budget)是指为了避免温升大于1.5℃,自工业革命以来大气中全部能够容许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

根据IPCC 2018年的特别报告,若以地球表面平均气温为指标,则2017年底全球剩余的碳预算为42±3 GtCO2(66%机率升温在1.5℃内)至580 GtCO2(50%机率升温在1.5℃内),而全球的年排放量为42±3 GtCO2,因此,剩余碳预算消耗殆尽年限为10年至14年,若以较宽松的指标估计,最多是18年。

很明显地,我们地球人类想要在20~30年内将年排放量由42±3 GtCO2渐减至零排放、且不造成碳债(carbon debt)是做不到的,因此现在到未来的排放源每排放一个单位的温室气体,都相当于多欠后代子孙一个单位的碳债。

为了避免未来子孙深陷气候危机,现代人必须采用各种技术(例如自然或人工的光合作用)自大气中移除温室气体的存量(carbon removal)来还债,而且每年的碳移除量必须大于排放量,也就是说未来的世界必须是一个净负碳经济体(net-negative carbon economy),这与当前我们熟悉适应的净正碳经济体密切相关,但是将非常不同,也是非常不容易做到的事。

何以致此?主因是气候是个公共财,而且是全球且跨代的公共财,也就是说我们每人排放温室气体相当于向全球的现代人及未来人造成一个具共享性的外部效果,因此每个人或国家都想要搭别人(包括现代人及后代人)或别国的便车,对气候危机之解决光说不做,台湾就是适例。

怎们办?经济学公共外部性理论告诉我们,除了许多直接管制排放的措施以外,应对污染者课征碳税,使得外部成本内部化,污染者为了降低税负而自愿减量,但是很多国家(除了欧盟及北欧诸国以外)的行政官员与立法委员都为了个人的政治前途而迟不立法,或象征性地采极低税率(如新加坡的新币5元/tCO2),遑论为节约有限的耗竭性资源应有的高碳税,因此,公共财理论及外部性理论都无法提出解决问题的良方。

因此我们应该探究造成气候危机的另一个原因,也就是气候是一个全球且跨代人类共同拥有财产权的资源(common property resources)。研究此种资源一辈子的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Ostrom教授告诉我们,如果共同拥有财产权的所有人能够共同决定此资源的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监督与执行管理,而且共同负担管理成本,则不会造成共有财的悲剧(或称公地悲剧),如气候危机。但是在气候资源的所有者之中,未来人没有办法参与现代人的讨论与决策,这是一个难题,值得深入研究解方。

Ostrom应用其学说,针对气候变迁,提出解方:全球气候是一个非常大的系统性共有资源,其管理应采取多层次的做法(polycentric approach),也就是应有多层次的资源共有与管理组织,包括最基层的地方组织,其上层组织负责管理其下层组织之间的互动,自1990年代迄今的联合国气候变迁纲要公约是由上而下的单一组织与制度,是注定失败的。

201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Nordhaus教授在其得奖演讲中讨论气候俱乐部(climate club)概念,就是Ostrom提出的多层次做法的一个应用,气候俱乐部由若干具有较高气候危机意识的国家或地区组成,其会员都愿意采取较严格的温室气体管制政策,例如一个高且逐年递增的碳税税率,这是参加俱乐部的成本,其享用的俱乐部财是俱乐部成员之间互免关税,但对非成员国课征高关税,本人的相关论文提出另一个俱乐部财,俱乐部成立一个基金,基金来源是各成员国碳税税收之固定比例,基金用于援助较低所得成员国,以鼓励低所得国家自愿参加此俱乐部。事实上,欧盟就是一个气候俱乐部,尤其是欧盟即将于2026年对于非成员国进口品之隐含排碳量课征碳边境税,这对于长期以来虚应故事的台湾及美国已经造成很大的减碳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