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機一期案定讞 中市府勝訴 台開應返還21億

台中市政府与台湾土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6年前签约,委托办理精密机械科技创新园区一期开发案,中市府认为台开违反契约,开发期间擅自转出结余款,中市府2019年提起民事诉讼,一、二审中市府胜诉,最高法院8日驳回台开上诉,全案三审定谳,台开须给付中市府结余款加计利息共21亿余元。

中市府表示,将依法追回款项。记者致电台开联系窗口,无人接听电话。

中市府委托台开开发精机园区一期,满足台中机械业设厂需求。中市府表示,开发期间台开违反双方契约约定,擅自转出结余款17.12亿余元,中市府2019年12月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近4年半,最高法院判决中市府胜诉定谳。

台中市经发局表示,依据日前二审判决结果,台开公司须返还市府17.12亿余元,且须给付市府自2019年8月31日起至判决确定日止,按周年利率5%计算的利息,利息金额约4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