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文新生仿师签名求转系 迟不悔过判3月+80小时劳役

新生仿师签名求转系,吃3个月牢刑。(图/翻摄自景文科网站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景文科大一名电子工程系陈姓大一生,想要转系却在申请单上仿冒导师系主任签名,被发现后坦承犯行,获检方缓起诉2年,须服60小时义务劳役,但2年过去,他未依期限履行劳役遭撤销缓起诉,台北地院26日依伪造文书罪判他3个月,缓刑2年,还要服80小时义务劳役,但全案仍可上诉。

依照判决内容陈姓男大生2013年就读景文科大电子系一年级时,因为课程内容不符期待,想要转到资管系,不过他没跟老师讲一声,自行模仿班导师跟系主任签名,向校方申请转系,行政单位发现,向2名老师确认后,发现整起事件是伪造文书,尔后记他大过并送办。

陈姓学生侦讯时坦承自己盗签的行为,没有逃避,检方缓起诉2年,不过要服60小时的劳动服务,但是他没有好好珍惜改过机会,2年内都没有完成这件事,因而检方26日重新将他起诉。法官审查后,依伪造文书罪判陈姓学生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缓刑2年,还要服80小时义务劳务,不仅系没转成,还闹上法院;不过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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