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攻势凌厉 学者:诱因不足 申报机制难建立
面对陆方对台核发居住证,如何有效追踪、控管,成为主管部门陆委会的一大难题。学者今受访分析,目前问题在于,如何建构一套有效机制,说服在大陆台胞申领居住证后,还愿回台申报,处罚或许是一种方式,但诱因不足,不见得能建构有效连结。
政大国际事务学院副院长黄奎博举例,10职等以上公务员赴陆,得事先申报,返台后得填写调查,其中一项问及「是否收受大陆方面贿赂」,却无法有效去确认是否收受贿赂。
对比居住证返台申报机制,黄奎博认为,政府大概只能做到询问「有没有申报」,却不能当作惩罚依据,消极以对。
两岸政策协会秘书长王智盛受访认为,应对居住证,返台申报固然是一种方式,但诱因仍不足,关键还是在于如何在申领居着证与返台申报之间找到有效机制。
王智盛举例,早年《两岸关系条例》未修法时,台胞大多经港澳转进前往大陆,政府当时的态度是采许可制,但这在法律上不具有强制力,「处罚或许是一种方式,能否建立一套机制,才是问题所在」。